消防系统年度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112
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维保期限:(略)
4、对所有配备消防系统设施保养的原则和要求;
A、原则:
(1)、消防(给排水)系统按照国家消防工程设计和验收规范以及
消防工程系统的功能要求,定期(月、季、年)对设备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维修保养。
(2)、消防供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每月需进行一次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例行维修保养工作如未按计划实施完成,每少完成一次扣除600元。
(3)、合同期间设备设施发现、发生问题,投标方须在接通知后4小时内(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未能按要求响应的以每次500元处罚。
(4)、价值在****元以下的常用配件由投标方提供,提供更换的各种(略)。价值在1(略),投标方负责更换。
B、要求
(1)、投标方定期检测时应通知招标方参加检测。
(2)、投标方负责做好每次的检测记录(包括(略))书
写报告给(略),作出维护鉴定。
(3)、年、季、月检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工艺技术要求。
(4)、投标方必须具备国家消防系统保养资质。
(5)、投标方在维修保养期内,如因工作失误或维修保养不当等原因导致消防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而造成损失的,招标方除不予给付当年的维修保养费外,同时投标方必须两倍赔付维修保养费用,造成火灾(略)。同时必须协助配合我公司完善消防管理及教育。
(6)、对我公司项目管理服务的计划及整体策划,详细的维保方案细则,并对大、中、小故障的响应及排除时间等具体问题作出相应承诺;
4、评标方法: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维护保养方案、业绩、付款方式等,由招标部门综合评估,确定(略),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以上项目进行明确描述。
5、投标须知:
(1)投标文(略),加盖投标人公(略),如是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等有效证件。
(3)报价要求:
① 本次投标是对消防设施设备的保(略)
(4)投标文件(略)
① 维护保养及检查的方案
(5)付款方式如下:
① 合同签定,中标单位履行合同的第三个月,付合同总(略)
② 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履行合同内容,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付清余款。
(8)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所付格式如实填写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时单独密封。
7、招标日程安排:
(1)领取(略):****年7月15日至****年7月19日。
(2)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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