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8#楼安置房配套工程及商场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城厢区顶墩-下黄片区改造工程14#-18#楼安置房配套工程及商场消防工程
根据有关规定, **市城厢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拟公开选择城厢区顶墩-下黄片区改造工程14#-18#楼安置房配套工程及商场消防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 称: 城厢区顶墩-下黄片区改造工程14#-18#楼安置房配套工程及商场消防工程
2.地 点: (略)
3.概 况: 该项目位于荔园路北侧下黄村,项目包括配套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商场消防工程、安置房电梯门套工程、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及车位线工程。
4.总投资额: (略)
二、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检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534号和**省物价局(闽价服〔****〕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略),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施(略)。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省物价局(闽价〔(略)文规定收费标准的3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与中标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毕之后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 暂定级及以上 有效资质,且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缴保证金的;(是否预缴以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
2.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名录库内的企业。
五、(略)
1.在**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非**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略)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略)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时间为:(略)下午 15:00 起至 (略)下午 15:30 止,逾期不予接收。。
材料提交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5/31 15:(略)
七、抽签确定(略)
1.自****年3月1日起,在市行政服务中(略),必须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随机选择。
2.凡在*****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若相关(略),按行政处罚时间限制其招标代理活动。
3.由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超过15家,则随机抽取7(略),其余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予以当场退还,不参加下轮随机抽取),从符合资格(略),确定第一家为(略),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
公开随机抽取程序《关于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通知》(莆发服〔(略)规定执行。第一轮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
业主公示前须对抽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信息库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总公司和分公司,**注册(略),下同)、营业执照(总公司和分公司)、联系方式(总公司和分公司)等进行核对,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重新确定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标单位;备选招标(略)
4.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略),投标(略),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略)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招标答疑、(略)考价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按造成的损失赔偿相应的酬金。组织开标、(略)。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3.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略),***曝光,被曝(略),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
4.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并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九、公告时间
**** 年 5 月 24 日 上 午 8 时起至 **** 年 5 月 31 日 下 午 12 时止(3天)
十、抽取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5/31 15:(略)
业主(公章):
联系人: 林新贵 联系电话: (略)
详情请点击:http://www.qianlima.com/zb/detail/20160523_36638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