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国考取证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08 14:51:40 编辑:管理员 浏览:3352
凡在我校培训并通过2016年第一批(理论统考2016年3月20日)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即日起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天津)站办公室(214室)领取《职业资格证书》(若由他人代领,须出示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城厢中路和南马路交口消防局附属楼西门二层214室
电话:022-87278559
天津和平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