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培训开课通知
根据国家最新颁发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消防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工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还应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进一步提高防控火灾能力,根据市场需求,我校特定于2019年11月18日开设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龄18-55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动作协调,反应迅速,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传染性疾病等病史及其它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且满足下列其中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所需材料
1.二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6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3.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及本人页复印件且符合学历要求)。
4.资格凭证(以下四类材料之一即可):
①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4年以上消防职业证明(见附件)及社保缴费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从事6年以上消防职业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③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缴费方式:现金、支票或电汇
电汇信息:
户名:天津和平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账号:122905757910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天津迎水道支行
四、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和平创新大厦A座702
联系电话:022-87278559
附件:消防职业证明.doc
天津和平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