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机动车污染防治扩至七省区 可就地处罚
天津消防网讯 昨天上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办公室”正式在京揭牌成立,这意味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同治理机动车污染减排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该协作小组涉及七省区市,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的基础上,首次把河南省纳入进来。今后,将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省区市限制,互传异地超标车辆信息,根据地方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跨区域的机动车超标处罚联合执法。最终建立区域统一的法规标准,实现区域内超标车就地处罚。
机动车协作小组涉及七省区市
当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保有量为6000万辆左右,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已成为区域大气污染物中PM2.5的重要来源。北京PM2.5来源中机动车占本地排放源的31.1%。在天津与河北石家庄, PM2.5来源中机动车也已分别占两市本地排放源的20%和15%。因此机动车污染治理已经成为区域内共同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
昨天上午挂牌成立的“机动车协作小组”,是全国首个区域性的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机构。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同时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北分别设立本地区办公室。
在机动车排放区域管理上,过去只涉及六省区市,此次揭牌首次把河南省纳入其中。河南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副处长张帆介绍说,河南省的机动车保有量较大,如果加上农用车,保有量达到1900万辆。河南省安阳市紧邻京津冀地区,因此,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中,把河南省加进去是非常必要的。
在全国率先实现异地超标车辆信息互传
机动车协作小组是干什么的?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具体工作将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步骤进行,首先要实现互传异地超标车辆信息。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近期任务方面,将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省区市限制,互传异地超标车辆信息,根据地方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跨区域的机动车超标处罚联合执法。同时,在销售市场联合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及在用车符合性抽查工作,对生产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汽车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各地还将开展交流活动,各地区互相委派工作人员交流学习管理经验,并开展业务培训。
在完成好近期任务后,将搭建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监管电子系统。最终,建立区域统一法规标准,实现区域内超标车就地处罚,并开展非道路机械管理工作。
本市环保和公安部门整合执法监管资源
在机动车协作小组办公室挂牌成立的同时,北京市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办公室也正式揭牌。该联合执法办公室成立后,将整合本市环保和公安交管两部门的执法监管资源,推进北京市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工作。
今年前五个月,市区两级环保和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超标车2737辆,劝返外地进京违规车1610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市级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各区(县)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办公室设在各区(县)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站。
在今后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工作中,北京市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办公室将发挥联勤联动工作的协调指导作用,督促各区(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开展联勤联动执法检查;组织各区(县)开展路检、夜查、遥测、进京车检查等日常执法和各类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排放超标、违反禁行、无有效环保标志等违法行为,从而全面提升机动车排放执法震慑效果,减少移动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