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最快5月出台 私家车模式或面临强力约束
天津消防网讯 网约车新政千呼万唤始出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最快将于5月初出台,最迟5月底出台。业内人士表示,新政对私家车做网约车提出限制,滴滴、优步、易到等私家车加盟模式的专车平台或将遭遇强力约束。
“即将出台的文件与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有一点变化是,要求网约车平台在一个省备案就行了,其他省不用再申请,征求意见稿上是要求网约车平台在各个省都要备案。”上述人士表示。
司机恶意骚扰乘客等一些网约车平台恶性安全事件频发,让专车新政的出台提上日程。近期,深圳市交通、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网监等部门约谈滴滴、优步、易到、星星、神州等网约车平台,并首度披露了网约车平台管理存在的几大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招录普遍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市民乘车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网约车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乘客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出租车驾驶员和企业强烈反映,网约车平台采取补贴、低价等促销手段,妨碍公平竞争。
对私家车把关不严格方面,深圳公安部门的排查数据显示,深圳网约车驾驶员群体中发现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2015年12月,公安部门破获某平台两名网约车驾驶员非法买卖枪支案。一些被注销驾驶证的毒驾人员,仍利用被注销的驾驶证再次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
虽然民众欢呼网约车带来的交通便利,但是对安全的担忧从未减少。交通部去年征求意见统计显示,关于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在823条意见中,认为应将网约车平台纳入管理的意见有497条,认为不应该纳入管理的有326条。关于网约车车辆性质,在846条意见中,认为网约车车辆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的有440条,持相反意见的有379条。关于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问题,在205条意见中,有126条认为,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认为不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意见有66条。
《管理办法》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都提出具体要求,网约车平台需要在某地登记,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需要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要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对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条是“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约车由私家车组成,《管理办法》出台后,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约车运营就要变更车辆性质,一旦变成为营运车辆,私家车报废年限就变成八年或更短,这会让很多私家车打退堂鼓,这将对目前的网约车市场格局产生地震般影响。
目前市场上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滴滴、优步、易到为代表的C2C模式,车辆基本上都来自私家车加盟;一种是以神州专车、首汽约车为代表的B2C模式,车辆来自专业租赁公司。加入网约车平台的私家车基本上都是小、微型机动车。对于这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2013年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指出,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