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对非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将严惩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381
天津消防网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生态环境部目前正在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专项执法,河北、福建、甘肃等地已部署查找非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
臭氧层是指距地面15至50千米的大气平流层中臭氧浓度相对较高的部分,被誉为“地球生物生存繁衍的保护伞”。近期有研究称,大气中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氟利昂-11(CFC-11)浓度下降速度明显减缓,增加的排放主要来自东亚地区,可能对臭氧层造成威胁。为此,生态环境部已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对聚氨酯泡沫企业和组合聚醚企业的全面排查,追溯可能存在的非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特别是氟利昂-11的企业。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对此次专项行动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罚。他说,生态环境部对消耗臭氧层物质非法生产和使用一致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任何中国境内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ODS,都将坚决打击,一定要让非法生产和使用的企业付出惨痛代价。
生态环境部8月4日通报,目前,河北省环保厅已组成联合工作组,要求廊坊、沧州两个重点市进行自查,取得实效。福建、四川、重庆等地也已建立专项行动工作联动机制,今天(5日)开始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刘友宾同时提醒,公众发现此类违法问题线索,可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