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5713
天津消防网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听取促进外贸增长政策落实情况汇报,推动进出口回稳向好;决定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推进扶贫攻坚;确定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推进教育公平,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确保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的学子身上。
为保基本、促公平,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会议确定,进一步完善现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增强价格临时补贴对物价变动的敏感度,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该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即启动对困难家庭的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