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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3933

天津消防网讯   12月15日下午,北京市环保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首次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机动车周末也将单双号行驶。

记者采访北京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该负责人表示,机动车周末也按照单双号限行。红色预警一般是5天左右,但是会根据实际天气情况提前解除或者延长预警。北京市交通委表示,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报分析,12月16日至21日期间,京津冀地区以及山东、河南等地将出现一次大范围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受大范围区域影响,叠加本地污染积累,预计北京市12月17日至21日期间将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水平。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本市将于12月16日2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计12月21日夜间起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届时将根据空气质量实况及预报适时解除预警。

按照此前北京最新修订的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一级)响应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本市将实行一下强制性减排措施: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7)协调加大外调电力度,降低本市发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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