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风险要有"前悔"特质
天津消防网讯 骏马飞奔在茫茫原野上,当它判断前方有不能越过的河沟障碍、嗅到有威胁安全的险恶敌情时,便能立刻止蹄不前。而人往往无此“前悔”而有“后悔”。古语云“马有前悔,人有后悔”,此之谓也。
不禁想起正风反腐的自警自律问题。近日,听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剖析一些贪官的忏悔录,指出落马者痛心疾首、悔不当初,恨感对不起党的教育培养、断送了奋斗大半生的前程。后悔是一种良知的唤醒。然而,“覆水不可收,行云难重寻”。走路跌倒可以爬起来,违法犯罪则踏上的是不归路。这就警示党员干部面对“乱花渐欲迷人眼”,必须有抵御腐败风险的“前悔”特质。
不迷心志、不生后悔,是先贤留下的人生箴言。北宋政治家寇准作《六悔铭》,第一条便是“官行私曲,失时悔”,告诫官吏要自我警惕以权谋私,否则事发便后悔莫及。《近思录》一书中写道:“然其明而刚,故一有不善,未尝不知;既知,未尝不遽改,故不至于悔。”举凡胸有大志、心存敬畏的仕者,诸如范仲淹、于谦、海瑞、张伯行等,正因为“明而刚”,即便在污浊的官场中亦能守身如玉。
共产党的干部身为人民公仆,奉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具备封建清官不能企及的崇高精神境界和自省自律操守,需有信念自守,而无迷魂之悔;有党性自励,而无蜕变之悔;有守纪自明,而无出格之悔;有拒腐自警,而无堕落之悔;有终身自豪,而无中落之悔,以“忠诚、干净、担当”的风范书写完美的从政人生。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谷文昌等一系列模范干部,就是共产党人的不朽典范。
然而,有的党员干部起初志存高远,进而奋发蹈厉,不乏荣耀功业,但随着职位升高、环境变化,渐次放纵自己,逐步变质堕落,吞下了无法挽回的“后悔”恶果:或陷进“四风”淤泥而不能自拔,或“一天不进钱,心里就难受”,或滥用权力任性谋私,或编织“小圈子”,苦心经营利益共同体,当东窗事发后便懊悔失去了政治生命、人身自由、家庭团圆等最宝贵的“无价幸福”。
“自我心存道,外物少能逼。”可悲的是,极少数官员每每把落马归咎于制度缺失、环境险恶,甚至埋怨组织和上级对自己“平时没人管,一管就被关”。这种遇事无“前悔”、事后无悔过的心态,当予以棒喝猛醒:你落马所犯的哪一项不是党纪国法所明令禁止的?所作所为的哪一件没有前车之鉴?自食其言的哪一条自个未曾表态过?追根溯源,忘了初心、背弃信仰,“总开关”出问题必有溃堤之险。
“举头三尺有神明”。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此“神明”就是党的纲纪。随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出台,党规党纪日臻完善。然而,他律监督为外因,自律警醒是内因,外因需靠内因发力。如果内有“心魔”、利迷心窍,必会冒险“探汤”、以身试法。每个党员干部,都应有怀在内心的自省之悟,始终信仰不渝、忠诚不变、法纪不忘、本色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