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籍改革方案出台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4%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天津政务网公布《天津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本市将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严格控制中心城区人口增长,适度增加环城四区人口规模,引导扩大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落户人口增量;同时优先解决来津时间长、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适应城市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非户籍人口在津落户。“十三五”期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4个百分点,到202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4%。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本市户籍居民可自愿到公安机关换领居民户口簿。
全面放开本市户籍迁移限制。在全市范围内,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前提,放开对本市户籍人口的迁移限制,实现全市户籍人口的自由迁移。全面放宽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在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在城镇落户,促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
完善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政策。全面落实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本市普通高校新录取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毕业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合法稳定就业地。
调整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津落户政策。统一并放宽夫妻投靠、亲属投靠在津落户政策;积极稳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返津落户等历史遗留户口问题。
优化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在《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综合考虑在津居住年限、落户区域、教育程度、职业技能等因素,合理调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适度增加在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落户的积分分值。重点解决来津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此外,还将落实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制度。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各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纳入本市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的学籍档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