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对因自然条件致工作延误等问题不得问责
天津消防网讯 今日,国务院扶贫办微信公众号刊发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关心基层扶贫干部保障安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要严防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对因自然客观条件造成的工作延误等问题不得问责。
资料图:贫困县村民改造自家老屋。 中新社记者 贺俊怡 摄
近段时间以来,发生多起意外事故,导致一些扶贫干部因公致伤致残,甚至牺牲宝贵生命。针对此,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问题,尽量安排扶贫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排熟悉路况、经验丰富的司机,车辆要及时保养检修,不得带病上路。
通知强调,要提醒扶贫干部增强安全意识,提前了解天气、路况、地质等情况,避免夜间出行、单独出行或疲劳驾驶,特别是雨雪霜冻天气更要小心谨慎、安全行驶。要严防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对因自然客观条件造成的工作延误等问题不得问责。
通知并表示,要定期组织基层扶贫干部体检,对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对患有慢性病的扶贫干部要持续关注,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调整。对因公致伤致残的扶贫干部要及时救治、妥善安置,应为驻村帮扶干部和下乡较多的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此外,要帮助基层扶贫干部解决其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家庭困难,免除后顾之忧。要从政治上关心基层扶贫干部,对表现优秀的及时表彰重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要注重保护和调动基层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坚决纠正以简单问责代替问题整改。对因公殉职的扶贫干部,要及时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开展宣传表彰,对其家庭要给予适当照顾,持续关注、长期帮助。
通知表示,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将会议活动、填表报数、检查考评等降下来,减少基层扶贫干部路上奔波或加班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