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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夏如有烧秸秆 街道领导将被问责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023

天津消防网讯 本月下旬,南京将迎来夏收时节,全市145万亩小麦、油菜预计将产生秸秆60.55万吨。为避免出现类似去年“6·10黄泥天”的大气污染事件,南京市政府出台了12个文件严防秸秆焚烧,而江宁区政府昨天也制定出台《江宁区秸秆禁烧考核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的机制,责任人将要公开检讨、被诫勉谈话,甚至被处分,严厉程度可谓史上第一。

烧“第一把火”街道领导将被问责

“现在所有街道都知道,今年谁烧‘第一把火’,肯定会被问责。”江宁区环保局生态科科长吴正春说,《办法》规定,对出现全区“第一把火”的街道,或因禁烧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的街道,责任人必须在媒体公开检讨,并进行禁烧承诺。经济方面也有惩罚,各街道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缴纳20万元风险抵押金,对于“第一把火”的街道来说,风险抵押金将被一次性全部扣除。

尽管自去年下半年起,江宁区就秸秆焚烧对相关街道实施了包括罚款、取消荣誉参评资格等惩罚措施,但对负责人未采取问责。此次出台的《办法》就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给予处罚和问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禁烧工作中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大面积焚烧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和有关处分。被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卫星遥感检测到,街道(乡镇)有2处及以上焚烧点,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将被问责谈话。对因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予以挂牌督办,一律取消当年“生态村”和“绿色社区”的参评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家田里被别人点火也要受罚

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办法》细致到一个火点罚多少钱,连焚烧痕迹也不能幸免。据介绍,被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卫星遥感检测到的,一个火点罚款5万元。被南京市相关部门巡查发现的,面积达2亩以上罚款2万元,普通火点、焚烧痕迹罚款5000元。

“今年市政府对秸秆禁烧管理与往年不同,就是以文件形式明确处罚责任认定。”吴正春说,市政府上月底出台的《南京市201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今年秸秆禁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即自家田里的秸秆即便不是自己点火烧的,也要被处罚。

秸秆回收利用做成奶牛饲料

有人要问,秸秆不给烧,该如何处理呢?吴正春介绍道,禁烧光“堵”不行,还得“疏”,江宁区的秸秆将先放置到集中堆放点,然后由企业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办法》要求,各街道应建立2个10亩以上的秸秆集中堆放点,江宁区142个涉农社区每个应建立至少2个3亩以上的集中堆放点。每少设立一个街道堆放点扣罚5000元,每少设立一个社区堆放点扣罚1000元。

江宁区有大量秸秆被回收做成了沼气,目前该区在涉农社区周边建设了45个沼气点,通过管道,沼气输送到了1万多户居民家中,用来做饭烧菜,替代瓶装液化气,省了很多生活开销。在汤山、禄口街道,秸秆成了奶牛喜欢吃的有机饲料。在江宁街道,秸秆被机械加工制成草绳、草帘工艺品、编织袋,受到市民的喜爱。还有一些企业将秸秆压块成长条做成燃料,区政府和街道将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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