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问题提建议 江西省人大开展消防执法检查
天津消防网讯 《江西省消防条例》自2010年11月9日修订实施以来,全省各地落实情况如何?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有没有提升?一直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牵挂。
今年4月上旬到5月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消防执法检查组赴南昌、吉安、抚州等市开展重点检查。5月28日,执法检查组向江西省第12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提交《〈江西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目前,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已送江西省政府研究处理,处理情况报告将在今年9月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放任企业边建设边设计边审验,部门配合协调不够
建议共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源头管理和违法行为查处还存在“盲区”。个别地方片面追求发展速度,放任企业边建设边设计边审验。
对《报告》提出的具体问题,江西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秉发认为,消防工作要高位推动,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宜春市委书记谢亦森建议尽快制定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职责、工作任务和时限,严格考核,采取强制措施推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
火患仍然大量存在,整改工作迟迟无法开展
建议立即行动切实消除火患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江西省一些城市大型综合市场、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规模大牵涉面广,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迟迟无法开展;老居民小区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缺失;大量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以南昌市翠花街为例,这里有3000余名居民,房屋80%为板壁房,老人多,流动人口多,电炉、煤球炉、柴火炉并用现象严重,是火灾多发区。检查情况让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忧心忡忡。人大常委会委员蔡社宝建议,对南昌市老城区,尤其是棚户等火灾隐患大的区域,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市政消火栓缺建率45%,实际可用率仅为64%
建议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报告》指出:江西省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欠账较多,截至2012年底,江西省应设市政消火栓27552个,现有17751个,缺建率为45%;现有消火栓中损坏4635个,实际可用率仅为64%。
调查数据显示,江西省公安消防队(站)缺配率38.8%,消防部队基本和特种个人防护装备缺配率分别为45.9%和34.9%,灭火救援常规器材和特种器材缺配率分别为27%和35.5%,消防执勤车缺配率27.9%。
《报告》建议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5分钟消防”的要求,加快推进消防队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