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督导的通知》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湖北省安委办出台《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督导的通知》,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内部聚集性感染两条底线。
在全国正在复产复工的情况下,湖北省还在防控新冠肺炎,特别是武汉市,新冠肺炎情况还较严重,湖北省各地大部分企业暂还未恢复生产,因为春节假期时间过长,不管是在生产企业还是准备复工复产企业都有抢时间、抢工期的欲望和冲动。
《通知》指出,符合分区分类的复工复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2020〕4号)规定动作执行。
对于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停不得”企业以及符合分区分类的复工复产企业,必须遵守《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其中,工业生产企业要落实《湖北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商场超市等场所要落实《湖北省商场、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流程图;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各自要落实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在生产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整治等。
《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在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疫情实际,分别对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服务督导,可以建立派驻联络员制度,对“停不得”企业进行一对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服务督导,也可以邀请卫生健康相关专家参与服务督导,还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服务督导。
疫情防控是湖北省当前的头等大事,防范疫情、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专委会的重要职责,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在生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通知》要求,服务督导要一企一策、精准指导、严格标准,反对形式主义,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整改,切实守住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内部聚集性感染两条底线。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由3位厅领导分别带队的服务督导组,从即日开始,每周开展一次服务督导工作,重点对武汉市在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服务。同时,由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厅级领导包联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制度,及时掌握情况,推动解决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专委会要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服务督导组分片、分线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在生产企业服务督导,统筹协调督促服务好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