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试用先行判决方式宣判商事案件
广州首次试用先行判决方式宣判商事案件。法院提供
天津消防网讯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2日首次试用先行判决方式集中宣判5件商事案件。该院副院长姜耀庭称,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商业纠纷案件数量攀升。
据统计,今年1至5月,广州中院仅商事审判庭新收商事案件1812件,同比增长31.49%(去年同期收案1378件)。姜耀庭认为,今年6月后新收案件数预测将出现井喷态势。
商事案件是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商事审判工作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投资和营商环境。通过试行商事案件先行判决举措,将提高审判效率,保护市场主体胜诉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由于市场营商主体多样化,交易的形式受市场的影响也不断变化,因此案情通常较为复杂,法院常常需要对外发函、评估、鉴定、审计等方式才能查清事实,当事人从起诉至最终取得合法权益的周期较长。疫情期间,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更加迫切,不少中小企业因此面临资金链断裂、企业生存危机等问题。
姜耀庭称,广州中院此次先行判决的案件均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相关,涉及的债权人(原告)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有自然人;涉及的纠纷性质,既有公司法人之间的医疗器械、钢材焊网、混凝土、装载机的买卖合同纠纷,也有自然人之间的合伙租赁场地经营纠纷,先行判决金额达2300多万元。
“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法院先行判决后我们可以先拿到三百多万元货款,可以缓解眼下的经营困难。”原审原告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孔某说道。
广州中院针对疑难案件和当事人诉讼有多个诉讼请求,在一部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及时先行判决,防止诉讼拖延,促进胜诉方快速回笼资金,加速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下一步,广州中院将全面梳理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案件,视个案情况选择适用先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