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婚纱照收10倍门票是趁喜打劫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人民网旅游3・15平台收到一则网友投诉,网友与其未婚妻去北京居庸关长城拍婚纱照,景区管理人员要求其支付500元场地占用费,并出示一份并没有盖章的收费标准单。在网友要求其对收费标准单作出解释时,景区工作人员态度强硬并直言:“我们这里就是样子的。”
这是一道不和谐的另类风景。新人去北京长城景区拍婚纱照被收10倍门票,据说这个规定是十三陵特区办事处的规定,这个规定是于法于理于情不通,属于霸王条款的违法乱收费的,“我们这里就是样子的”“大家都在这么收费”更是强词夺理。
景区拍婚纱照收10倍门票,这是自立的规矩,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物价部门的批准,属于“趁喜打劫”的违规乱收费行为。就像农村新人结婚各路人马都要“设障”讨要“喜钱”一样。不过这还有闹喜的成分,而景区这样做纯粹就是胡闹。或许他们的理由只有一个:拍摄婚纱很多时候要融入到景色之中,有可能践踏草坪,需要护养费。
诚然,公共资源平时需要维护,需要资金投入,合理的收费既能满足公众的欣赏需要,又能为景区的维护费用筹集资金。但是景区的收费要有个度,不能漫天要价,想怎么收就编个理由乱收。这个度由谁来定,听取哪些意见,和什么样的经济数据挂钩这些问题都应该明确。
景区是公共资源,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即使是公园实施的养护费用也不能转嫁给游客,这些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是应该由政府提供还是应该由游人承担,这是一个应该界定的问题。对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补偿不是乱来,而要按规矩办事。否则谁都能利用公共资源来发财。这是一种懒惰的敛财方式,更会与旅游链上的其他产业抢钱。
景区对新人拍婚纱照收10倍门票是对资源的“垄断”,把游客当成可任意宰割的羔羊,一味地通过抬高门票与民争利。实际上是得不偿失,是杀鸡取卵的因小失大。最终损害的不仅是游客的利益也是景区的自身利益。近年来,国内的杭州、乌镇等不少景区实施门票免费或者“控价”策略,损失了小钱,但却实实在在做大了旅游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