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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调查:超6成老人担心“基本生活来源”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956

天津消防网讯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以房养老”……近日,一系列养老话题持续占据着舆论中心。而公众在关注城镇退休人员待遇的同时,另一问题似乎成了“被遮蔽的角落”——农村养老。

“在城市,领取退休金的人群大概占86.8%,而农村领取退休金的人群仅占18.7%,大量靠的是家庭和土地养老。”在北京大学第八届中国老龄产业高端论坛上,国务院参事马力透露。

“中国农村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老人的贫困发生率(指贫困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率——记者注)也是城镇的3倍以上。”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央农村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丁智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近年调研发现,“随着青壮年人口大批‘外流’、被占用耕地越来越多,农村养老问题显得更加紧迫。”

在丁智勇2011年对哈尔滨市12个县乡的调研中,60岁以上农村“空巢老人”的比例,已超过50%,60.8%的农村老人在为基本生活来源担心。

55元养老金只够买几盒感冒药?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的数据显示:1999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人比例,超过了10%这条国际“红线”;今年,这一数字将突破两亿大关,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

这其中,农村老人占多少比例?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农村整体老龄化程度,比城市高出3%。另据《人民日报》报道,曾有课题组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超过18.3%,规模是城市的1.69倍。

“低生育率和青壮年人口外流,是造成农村的老年人群体‘日渐庞大’的主要原因。”丁智勇说,“但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使农村老人的经济地位,远比城镇退休老人‘弱势’。”

去年5月,有学者引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数据表示,我国城镇老人的人均收入,是农村老人的4.7倍。从贫困率角度看,在全国约1010万城乡贫困老年人中,农村就占860万,农村老人的贫困发生率是城镇的3倍以上。

“当前,农村老人的养老方式主要有3个:社会保险养老、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有时也包括社会救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唐钧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但是,以每月55元为“起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显然无法满足一个老年人日常的生活需求”。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又称“新农保”,是国家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广大农村老人,提供其基本生活保障的主渠道。从2009年起,它在全国10%的县试点,基础养老金定为每人每月55元。换句话说,一个农村劳动者每年缴纳100元,60岁后,就能每月领取55元。多缴多得。

“由于秉持‘广覆盖,保基本’等原则,当时55元的标准肯定是低了,比‘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记者注)还要低,后者是每月57元。”唐钧说,“如今4年过去了,这个标准基本没有变化,远追不上物价的涨速。”

丁智勇在调研中,已碰到了类似尴尬。

一位老村民告诉他,每月基本养老金“没病时还可以,有病就麻烦大了”。这个村民算了一笔账:一盒感冒药17.6元,每次要把感冒治好,起码要吃几盒,“一个月的养老金基本就没了”。

“项目少、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丁智勇这样总结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不完善之处。今年10月,据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发布的调研报告,2010年,农村能够依靠养老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老年人,仅为4.6%,而这一比例在城乡老人间的平均值为24%。

报告同时显示,从1990年至今的20多年里,城市老年人的在业率一直下降,现在保持在5%左右,但“有41.2%的农村老人,仍要靠劳动收入养活自己”。中国老年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说。

过半“空巢率”让家庭养老难以为继?

中国有句俗话,“养儿防老”。新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也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约有40.7%的城乡老年人靠家庭供养。在农村,这一比例更大,占到47.7%。

但是,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空巢”现象(即子女因为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长期离家,中老年夫妇独守空巢。——记者注)持续冲击着家庭养老模式。近年来,由于农村的“空巢率”急剧上升,乡村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农村养老“危机四伏”。

“农村的问题相比城市更严重,因为很多农村老人一旦生活不能自理,就没有收入来源,得依靠子女抚养。”杜鹏表示。

根据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透露,中国的空巢老人数量,2012年为0.99亿人,今年将突破1亿大关。另据该办公室副主任阎青春于2012年9月披露,目前,中国城市老人的空巢率接近一半,达到49.7%,农村过去没有这种现象,但随着农民工大量外出务工,农村老人空巢率也达到38.3%,“并且上升速度比城市更快”。

在丁智勇的调研中,蔓延至农村的“空巢危机”,似乎已经显现。

调研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哈尔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142.6万人,其中农业老年人口69.8万人。农村老年人“空巢”、“隔代空巢”和“季节性空巢”的比例高于50%,丧偶率达26.9%,失能、半失能的占17.0%。

“农村青年追求自身价值,外出打工,导致大量农村‘空巢化’。”丁智勇在黑龙江尚志市河东朝鲜族乡南兴村发现,原来1580人的村子,现在只剩下100多位老人,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村”。在黑龙江方正县某村,只剩下30多位老人在家留守,“儿女们三五年也回不来一次。”

“‘空巢’老人的生活由谁照顾?生病谁来护理?家务活谁来帮忙?”这是丁智勇所担忧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约四成城乡老人自认是家庭的负担。在丁智勇的调研中,反映“需要时没有人照料”的农村老人,占到52%。“大多数老人独自呆在家里,有的看看电视、打打牌,有的与邻居聊聊天,有的耳聋眼花看不清电视,只能听听广播。”这是丁智勇为农村“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画的一张像,“他们相互照顾、自娱自乐,有了大病才通知子女回家看看。”

此外,穆光宗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现实中,农村养老的“大头”依靠的是土地和劳动力。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土地养老”模式也不断受到冲击。

据统计,目前我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达5000万人,预计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超过7800万。这对农村老人意味着什么?

“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是家庭养老的主要经济基础。”丁智勇表示,“但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和大量耕地被占用,‘没有经济权,没有发言权’,农村失地老人在许多应得利益面前被‘边缘化’了。在农村,有经济来源的老人,子女争着赡养,无经济来源的老人‘无人问津’的现象,屡见不鲜。”

对仍然保有土地的老人来说,指望一块土地养老,依然阻力重重。

丁智勇在对哈尔滨12个县乡的调研中发现,能自己种地的农村老人只占20%,剩余的或是把土地出租换得口粮,或是将土地交给子女或亲属耕种,后者约占44%。“老人把土地分给子女后,有的子女按照耕地面积给老人生活费,有的只管老人吃住,好一点的能给老人少量零花钱。所谓赡养费也大多是象征性的,金额很少。”他告诉记者,“还有一些老人,把土地、房子在儿子结婚时就给了儿子,自己只能搬到外面租房子住。”

“政府应该是第一责任主体”

面对渐渐“老”去的农村,我们该怎么办?

穆光宗认为,在“未富先老”的时代背景下,农民养老,不应再遵循“只交给土地和家庭”的传统模式,“农村养老应该是多资助、多层面、多元化的,国家和政府要承担起更多责任,政府应该是农民养老的第一责任主体”。

早在2011年4月,人民日报就曾刊文提出,我国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的支出比重,远低于人均GDP水平相近的其他国家,而社会保障支出中的绝大部分又用于城镇居民。“现阶段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在农村”,并呼吁“提高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比例,并按城乡人口比例配置”。

唐钧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未来,政府加大对农村养老问题的财政投入,已是学界共识。

“建议农村老人的养老金和城镇居民一样,由‘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并且要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为标准,根据各地生活必需品消费的数字而定,不搞‘一刀切’。”唐钧说,“2009年时,确定55元的基础养老金,有财政负担能力的考虑,也考虑到农民毕竟还有土地作‘后盾’。而现在,制度建立了几年,一些情况也发生了变化,是可以考虑完善标准的问题了。”

丁智勇则认为,除了“养”,“医”也是当前农村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亦常令他们不堪重负。

“现在的‘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记者注)政策,虽然缓解了农村老人的看病难、看病贵状况,但报销比例低、纳入报销范围的项目少,县乡地方的医疗条件有限,‘当地看不好,外地报(销)不了’,仍然是农村老年人反映最多的问题。”丁智勇告诉记者,“试想,如果一个农村老人需要到市里、省里看病,病肯定不小,平均统计,至少需要1万~2万元。而且看病费、住院费需要自己垫付,老人垫付不起,报销比例又低,一部分农村老人也‘因病致贫’。”

记者了解到,近年我国已加大了对农村医疗的保障力度,比如“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并针对一些治疗花费特别高的“大病”,建立了补充医保报销制度。丁智勇则建议,未来,在医疗方面还可以给予农村老年人以更多优惠和照顾:“减免特困、高龄农村老人参加‘新农合’的参合费用,提高‘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

对失地农村老人,丁智勇进一步建议,可以考虑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比如,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实行‘先保后征、刚性投保’办法,保障其基本生活,解除他们失地后养老的后顾之忧。”

对一些“空巢”现象突出的农村,老人养老该怎么办?穆光宗的想法是,加快农村敬老院的转型,使农村的“分散养老”变成“集中养老”,给农村“空巢老人”打开一条绿色通道。

这与丁智勇的建议不谋而合。

“可以利用农村老年活动室或闲置的校舍,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丁智勇表示,“由村委会或农村老年协会具体运作。在生活、医疗、护理、文化生活等方面,重点考虑高龄、空巢和失能困难老人的需求,并积极促进邻里之间互帮互助。”

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发现,各地政府已经开始探索这种新型农村养老道路。比如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利用村庄闲置的场所,建设起了“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湖北恩施建立了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进行“农村互助式养老”。

“总之,要解决农村养老困局,公共财政要在一定程度上向农村倾斜、向农民倾斜。”穆光宗最后说,“这可能是理想的说法,需要中央和地方财政‘联起手来’,但这首先取决于中央的蛋糕做得多大,否则就是空想。我们适度普惠性的福利,不应该忽视老年农民的共享权力。”本报记者 王梦婕 实习生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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