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在地头防控在源头 保定徐水区打击土地违法
图为保定市徐水区的拆违现场。
天津消防网讯 为保护好国土资源,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国土资源执法部门面临的力量不够、孤掌难鸣的执法困境,近两年来,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通过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加强工作力度,在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消除违法面积570余亩。
强化制度 明确责任主体
今年以来,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印发了《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土地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指导纲领,并由徐水区区委书记挂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长担任组长,履行党政同责。领导小组全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监督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长效机制工作的严格落实。
为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徐水区将村“两委”作为有效防控违法占地发生的第一道防线,对本村土地管理工作负总责,发挥着村干部土地监管员和信息员的双重职能作用。同时,以乡镇政府为执法主体,以《城乡规划法》第65条为主要法律依据,形成的一套快速制止违法用地的执法程序,这为打击违法占地加固了“双保险”,也降低了违建户的经济损失。
干部不“给力”怎么办?徐水区在《关于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土地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列出四条针对村“两委”干部监管不力的处罚条令,包括通报批评、扣减基础职务补贴、换届时不得推选为候选人等,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自2017年以来,徐水区已对45名村干部以及86名党员进行追究问责。
部门联动 增强合力
住建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公安部依法受理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发改部门配合规划部门对相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检查……跳出国土部门独自进行国土监管执法的圈子,实现多部门间的协作,徐水区在“拆违”工作中实施共同责任机制,让多部门参与进来真正解决问题。
独木不成林。共同责任机制的有效实施不仅扩大社会人群的参与度,而且提高了土地执法工作效率,更实现了土地的统筹监管。此外,徐水区还成立了环保国土公安执法大队,增加公安力量强化治违,提高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力度和时效。
网格管理 重点监管
徐水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并以“监管重心下移”为重点,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包,落实到人、具体到地块。
早在2014年4月,徐水区印发《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通过划区分片,形成区、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土地监管网络体系。
徐水区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为了使网格边界清晰、主体明确、任务具体,进行了“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不仅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划分了监管等级,健全了监管档案,差别化的监管措施更强化了协同监管的力度,实现了联合执法的局面。
图为保定市徐水区的拆违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