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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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消防网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新提法应如何解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意义何在?如何唤醒农村沉睡资产?本报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农业农村如何优先发展?
实现“三不、两零、一全”目标,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
农业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新时代越来越迫切。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表示,要清醒看到,当前农业依靠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方式没有根本改变,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的趋势尚未有效遏制,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优先发展,农业绿色发展是基石,需要加大力度,实现“三不、两零、一全”的绿色发展总体目标。具体来说,就是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地下水不超采,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秸秆、畜禽粪污、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全利用。同时从资源利用、产地环境、生态系统、绿色供给等方面,按照中央的要求,将农业绿色发展总体目标细化为到2020年的具体目标和到2030年的远景目标。
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是保障,需要实现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科学合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要围绕解决资源错配和供给错位的结构性矛盾,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建立农业生产力布局、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利用管控、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等制度和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开发机制。
优先发展,需要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宋洪远说,在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上,建立耕地轮作休耕、节约高效农业用水等制度,健全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在产地环境保护治理上,紧扣农业投入品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建立工业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完善秸秆、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在修复农业生态系统上,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加强水生生态保护修复、林业和湿地养护。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如何完善?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中共中央党校“三农”问题专家曾业松指出,这不仅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更加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通过完善土地承包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更加充分、更加完善,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奠定了制度性基础。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中央确立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基础。把农户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地块,使农户承包地权属更加明晰,农民流转承包地就能更踏实,利益预期就能更明确,农户才能放心流转、稳定流转。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基石。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可以不断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不断壮大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经营方式实现“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
曾业松认为,当前,要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把小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轨道上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如何深化?
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目前,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不含西藏)2.86万亿元,村均493.6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情况十分复杂,改革要把握原则,稳中求进。目前,全国100个县先行先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实现这个改革目标,需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目前,全国40%左右的村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60%左右的村是由村民委员会代行职能。宋洪远分析,从实践看,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方向。这个新型集体经济,新在不是传统的“一大二公”的集体经济,而是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产权关系明确的股份合作经济。
需要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宋洪远说,这个经济运行新机制,新在要坚持市场导向,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盘活集体资产,创新集体资产运营管护机制。需要全面激发农业生产要素的活力。唤醒农村沉睡的资产,才能有效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建设,才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在农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49.5%,家庭经营收入占比35.9%,转移性收入占比11.0%,财产性收入占比3.6%。
需要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郑风田表示,要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已经明确,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按农民的意愿办,整个改革都要体现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
张红宇强调,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按照中央已有的部署继续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对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办公用房、卫生所、小学校等,主要是探索建立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为集体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不宜搞折股。经营性资产,是这轮改革的重点,要着力推进资产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