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整治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3689
针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伪造材料、虚构住房消费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行动,将违规者记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限制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据了解,哈尔滨市将依托公安、住建、不动产登记及银行等机构共享信息,联网核查提取申请人相关信息。缴存职工或单位利用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设立虚假诉讼案件等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列为失信行为,记入住房公积金中心黑名单,3年内限制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已提取资金将被责令限期全额退回或追回。逾期未退回或追回资金的,实施联合惩戒。
对涉嫌伪造及使用伪造不动产权证书的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公安部门反映并移交问题线索。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