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继续机动车尾号限行:“限号”仨月一轮换
天津消防网讯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外埠车及货车限行规定
自2015年1月1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自2015年1月1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限行范围限行时段
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4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二)自2015年4月12日至2015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五)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不受限行的车辆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