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网购新规:无理由退货出细则拆封不退不行啦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852
天津消防网讯 一直以来,网购退货是买家和卖家争议的焦点,纠纷不断。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这一里程碑式的规定,明确了网店经营者退货的法定义务。新《消法》实施一年了,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7天无理由退货”在实际执行中并不理想。商家以“已拆封”等种种理由拒绝退货的情况屡有发生。2015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此《办法》于2015年3月15日起实施。这一网购新规,对无理由退货作出详细的规定,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深化,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赞同。
新的《办法》列举了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具体情形,规定了经营者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的四种情形,即1.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2.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3.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4.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以此为惩罚依据。
新的《办法》一经颁布,就引发了社会特别是网络上的广泛争议。尤其是“已拆封”等问题成为热议的焦点。有从买家角度说的,有从卖家角度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