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交警支招:拍照固定证据 快处程序方便
天津消防网讯 一项来自交管部门的统计显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是造成城市道路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70%至80%的交通事故是车辆互相剐蹭碰撞、仅造成财产损失而没有人员受伤的轻微事故。剐蹭、碰撞之类的小事故发生后,应快速撤离现场,但现实中总有一些人迟迟不愿撤离,占据车道现场“矫情”。据交警天津市河北支队的老交警崔金安介绍,一般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和如何赔偿、如何维修都是有标准的流程,“矫情”对结果不会带来任何影响,反而加大了道路的拥堵情况,搞不好还要因此再“吃罚单”。
发生事故交警支招
拍照固定证据
发生事故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和摄像是保存证据的好办法。拍照一般要对车辆拍摄正反现场照,但是不要只拍摄车辆,要把车辆接触地面的画面以及周边线路、参照物等尽量全面地表现出来。另外,车主自行撤离现场前,也可以采用画标的方式固定事故车辆位置。画标车辆位置时,当事人需找到车辆每个车轮的轴头中心,然后在地面相应的位置上画标“T”形标记。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画标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快处程序更方便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填写《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签名后各执一份。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数额可自行商定。需索赔的,有责方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要报案号码,当事人互换有效证件,到就近的快速处理分中心进行车辆定损并签署《天津市保险行业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车损道路交通事故定损协议书》;事故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和定损结果,完成损害赔偿处理并签署《天津市保险行业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车损交通事故赔偿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