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消防提醒:妥善处置烟头 避免发生火灾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068
消防部门提醒:
妥善处置烟头 避免发生火灾
干燥的冬季给火灾的发生“创造”了条件。消防部门提示,一枚随手丢弃的烟头,就可能引发一场火灾。
11月20日上午,一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顺手将烟头抛出窗外。不料,未熄灭的烟头随风进入后车厢内,将物品引燃。幸运的是,该车起火时距收费站不远,火很快就被收费站工作人员扑灭。
诸如此类的情况还有很多。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宣传科的郭世东介绍,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可达200至300℃,中心温度更达700至800℃,而一般可燃物,如纸张、棉花、柴草、木材等,其燃点都在130至350℃。如果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随意扔掉,落在比较干燥、疏松的可燃物上,经1至3小时就会阴燃,继而引发火灾。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家里,都不要随手乱扔烟头,特别是没有掐灭的烟头。在家不要躺在床上吸烟,因为床单、被褥等极易燃烧。人躺在床上时处于放松状态,极有可能在烟没烧尽时睡意朦胧,使未熄灭的烟头掉落,从而引发火灾。在公共场所,坚决不能随意乱扔烟头,若扔到绿化带或垃圾桶等处可能会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