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绍兴市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防范对策
摘要:近年来,全国文物古建筑火灾多发。文物古建筑是见证历史文明的瑰宝,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看到成片的文物古建筑毁于一旦,令人痛心疾首。近期,笔者多次跟随绍兴支队、文物管理局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详细了解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情况,并结合绍兴市文物古建筑特点、消防安全现状,谈几点具体防范对策。
关键词:古建筑 消防安全 现状 对策
绍兴,是一座拥有4000多年文化积淀和2500多年建城历史文化的江南名城,文化底蕴深,文物古建筑多,如何让文物古建筑免遭火劫,不仅成为媒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焦点,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更是在第一时间出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既明确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又为预防和遏制文物古建筑火灾指明了方向。笔者结合省内外部分文物古建筑火灾发生情况,深入剖析潜在的火灾危险性,同时参照国内外典型的经验做法,浅谈几点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一、绍兴市文物古建筑概况
绍兴位于浙江北部,总面积8279平方公里,是夏禹与诸候会盟之地、古越国都城,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有名的水乡、酒乡、桥乡,素有“东方威尼斯”之称,著名的文物古迹包括兰亭、大禹陵、鲁迅故里、蔡元培故居、周恩来祖居、秋瑾故居、马寅初故居、王羲之故居、贺知章故居等,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博物馆。绍兴全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92处,其中国家级30处,省级61处,县(市)级301处,大多处于城区繁华地段和郊外,主要是成片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古建筑。
二、绍兴市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现状
文物古建筑火灾多发的原因,与其本身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密不可分。通过随行检查和深入采访,发现绍兴市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致灾因素多,耐火等级低。像鲁迅故里、千柱屋等文物古建筑以木材为主要材料,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其耐火等级低,加之木材的长期自然干燥,成了极易燃烧物品,大大增加了火灾荷载,火灾危险性极大。二是防火间距小,蔓延迅速快。文物古建筑大多毗连建造,建筑密度大,有的栋与栋间距仅一、二米,甚至廊道、屋檐相连,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而且都是成片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老房子,一旦起火,极易酿成火烧连营的惨剧,2011年5月18日绍兴市区王衙弄20号一民房突然起火,因防火间距较小,市级文保单位王阳明故居遗址部分建筑在火灾中遭殃。三是火灾隐患多,管理难度大。文物古建筑内或周边还有大量的居民居住,杜家台门、缪家台门、北直街明代民居以及未对外开放的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吕府等文物古建筑内就是这样的情况,居民私拉乱接电线、利用柴火灶火烧水做饭、烘烤腊货等现象突出,婚丧喜庆和重要节日习惯焚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随意堆放可燃物影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而且许多居民不听检查人员劝说,管理难度较大。四是消防车道窄,火灾扑救难。由于文物古建筑密集修建或受地形地势所困,许多通往文物古建筑内的通道比较狭窄,像仓桥直街历史街区等文物古建筑内的通道宽度不足2米,且蜿蜒曲折,根本无法满足常规消防车辆通行,造成火灾扑救难。五是消防基础差,救援力量弱。受历史条件限制,文物古建筑很少考虑消防设施,后期为了保护原貌和完整性,也很少增加现代建筑消防设施,能够用的是一些轻便灭火器、消防桶等简单灭火设施,对于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的火灾可谓是杯水车薪,而且大多义务消防队员业务素质不强,保护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欠强。六是老人小孩多,安全意识差。文物古建筑周边大多住着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小孩和外来务工人员,像北直街明代民居等文物古建筑内的外来务工人员群租现象严重,吸烟、乱扔烟头与火柴棒、小孩玩火等问题普遍,而且夏天点蚊香没有防火措施,火灾隐患险象环生。
三、绍兴市文物古建筑火灾防范对策
文物古建筑耐火等级低,一旦失火,极易造成一些珍贵文物和古代建筑化为灰烬,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如何让文物古建筑不失火或少失火,笔者认为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做好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注重人防与技防结合,从源头上管控文物古建筑的安危,携手保护不可再生的文物财富。
一是强化责任,推动落实监管。今年1月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报京侗寨相继发生大火后,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的2014年全国政协提案就提出了加强古建筑防火安全工作,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也联合出台了我国第一份由多个职能部门制定的强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2010年,绍兴市政府就已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评范畴,明确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文物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加强规划建设管理、行业监管、监督检查等责任,督促职能部门执行规定,细化任务,分解责任,严抓履职,强化落实,定期督察,对失职渎职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科学防消,实行源头管控。借鉴鲁迅故里安装摄像头监控火情的做法,在不影响原有文物古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文物古建筑艺术风格的条件下,在重点文物古建筑内及陈列珍贵文物的重点部位科学、合理地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重要的砖木结构或木结构的文物古建筑内,应安装闭式自动或简易喷水灭火系统,轻易蔓延火灾的场所应安装水幕,采用先进科技手段对文物古建筑进行动态监控。同时,应增设防雷保护措施,以免因雷击引发火灾。
三是完善设施,健全防范体系。在全面实施绍兴市“百千万”消防队伍建设工程和配备小型消防车、建强水上消防队的基础上,结合文物古建筑周边分布的道路、水源等情况,配置一批能够深入小街小巷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机动泵、浮艇消防泵等装备,合理划分防火区域,按片区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存取点和更换灭火器。对于无法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车辆、摩托车无法进入的区域,可在附近高点处设置消防水炮,以覆盖盲区。同时,要在不影响文物古建筑整体景观的条件,适当修筑消防车道,并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确保文物古建筑火灾救早救小。
四是狠抓宣传,提升防救能力。文物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应对文物古建筑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深入商户、家庭提醒注意生产经营和用火用电安全,利用广播、户外视频等播放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在消防通道、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以及容易发生火灾的建筑或部位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和宣传广告。发动消防“片警”、消防志愿者、消防义工等宣传力量深入文物古建筑内外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查找火灾隐患和指导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倡导全民共同参与,提升全民防救能力,携手守护一方平安。
五是清剿火患,确保万无一失。文物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职能部门按照“清剿火患”的模式,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进行逐片、逐路(弄)、逐户的排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对电气线路未穿管、乱拉乱接、动用明火、随意堆放可燃物等现象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可燃物的隔离保护措施。同时,在不破坏文物古建筑原有历史文化风貌和布局的前提下运用现代技术,对房、水、电、灶等进行改造,提升建筑的耐火等级,规范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建立完善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发动群众弃用柴火灶生火做饭,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文物古建筑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化的积淀和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保护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是全社会公民的神圣使命,更是华夏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大家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让一幕幕的文物古建筑火灾悲剧重演,让绍兴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流芳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