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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

基层灭火救援行动中安全工作的思考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2121

摘要:众所周知,基层消防部队肩负着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任,在灭火救援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危险情况,时有造成人员伤亡,尤其是随着消防部队一警多能和消防社会化的发展,勤务日益增多,情况复杂多变,扑灭火灾和抢险救援时常险情丛生,如不能实施有力的组织指挥和管理,加强安全防事故工作,极易出现事故。本文从基层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行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出发,结合今年出台的《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管理工作规定》,论述了灭火救援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并就如何做好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思考。

关键词:基层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指挥作战、灭火救援安全管理

2014年7月28日,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出台了《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从基层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行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出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相关规定。众所周知,基层消防部队肩负着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任,在灭火救援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危险情况,如危险化学品爆炸、可燃气体泄漏爆炸燃烧、毒气扩散、建(构)筑物倒塌等,时有造成人员伤亡,尤其是随着消防部队一警多能和消防社会化的发展,勤务日益增多,情况复杂多变,扑灭火灾和抢险救援时常险情丛生,如不能实施有力的组织指挥和管理,加强安全防事故工作,极易出现事故。今年5月,全国消防部队就有9名消防官兵因公或参与灭火救援英勇牺牲。因此,加强灭火救援中安全防事故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鲜血”。是的,事后总结,很大一部分灭火救援中的伤亡事故,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而此次该《规定》的出台,对更好更规范地完成好灭火救援任务,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指导意义。下面,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就基层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工作的安全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1.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伤亡的主要原因

1.1.现场情况掌握不到位。

作为基层指战员,其实我们每个人进入火场首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了解清楚现场情况,《规定》内容对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分级响应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某些指战员往往是理论一套,实际行动一套,为此给灭火救援造成伤亡埋下了无形的隐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火情侦察不细致、不全面。有的指挥员对火灾的危险性预见不足,对救援中的复杂性和艰难性考虑不够,凭主观判断、部署战斗行动,自认为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开展火场侦察;有的指挥员火情侦察意识淡薄,认为侦察工作对战斗成败影响不大,以消防队员到场先出水为最高标准,即使进行侦察也马马虎虎、敷衍了事;有的刚从其他岗位调任到基层中队任指挥员,由于经验不足,往往到场后容易受现场紧张形势感染,救人、灭火心切,未进行侦察就立即展开灭火战斗,上述行动在灭火救援中往往会造成消防员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二是灭火救援预案制定针对性不强。部分中队指挥员没有真正认识到开展辖区“六熟悉”的重要意义,不能正确领会上级改变执勤训练思路的意图和要求,对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的灭火救援预案修制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走过场,带1、2个通信员和班长到现场走马观花的了解一些基本情况、画画图,就算应付差事。而对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单位的内部布局、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性等情况知之甚少,甚至于“闭门造车”。若平时开展实地演练敷衍了事,不注意实效,那么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就会处于被动,受现场危险和紧张形势所迫,茫然采取灭火救援行动,从而导致了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程序是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规定》第七章第六十八条规定:“指挥员应当在到达事故现场后15分钟内向指挥中心报告灾情等级及相关信息”,这一规定给基层指挥员强调了灭火救援作战程序,有效地避免忽视侦察掌握现场情况这项工作,进一步使得基层指挥员明白要提前了解火场或事故现场情况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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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自我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合理规范的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可以有效避免消防员在战斗中的伤亡,反之,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就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消防部队在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和使用上存在以下几种不良现象:

1.2.1.装备运用不合理。

有些单位对配备的消防员防护装备使用管理制度不落实,特别是对高空救援的安全绳、缓降器、救生软梯、上升器等器材未履行严格的使用登记、日常维护等程序,致使装备性能及完好情况无法及时掌握,在灭火救援现场盲目使用,造成消防员伤亡。有的单位怕训练损坏器材装备,往往“刀枪入库”或是“蜻蜒点水”式的训练,而一旦火场运用时却手忙脚乱,出现因装备操作不熟练、运用不合理、防护不到位而导致消防员伤亡的现象。有的单位未认识到部分装备虽使用率低但必须配置的科学内涵,工作中打“擦边球”,不执行国家规定标准配置,投资少,补充慢,防护装备配备滞后于灭火救援行动的实际需要,使消防员火场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1.2.2.防护意识不足。

有的消防员由于平时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登高作业、破拆门窗、气体泄漏、有毒液体、防止静电、进入室内灭火等灭火救援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知识掌握不足,特别是对部分有毒气体的泄漏,防护距离不足,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勇猛有余、经验不足、盲目蛮干的现象,导致战斗员无谓的摔伤、中毒、触电、灼伤、划伤等事故发生。

1.3.组织指挥不到位。

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贯穿于从接警出动到战斗结束的全过程,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火灾扑救和救援行动的成败。纵观分析近年来各类灭火救援伤亡战例,很多事故大都与组织指挥有关,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3.1指挥员缺乏对现场危险的预见性。

有些年轻的指挥员往往一到灾害现场就处于高度兴奋状态,急于采取灭火救援行动,工作热情高、处置胆量大,但专业知识不足,实战经验缺乏,火场上的分析判断和临机处置能力较差,下达指令缺乏防护意识,易导致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发生。

1.3.2.指挥员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

部分指挥员在扑救高层、化工、地下等火灾,处置气体泄漏、倒塌事故等复杂的灾害现场时,缺乏应有的专业水平和组织指挥能力,通常会产生两种不良倾向。一是消极防御,等待增援,不能正确的估算战斗力量、防护距离,部署对应战术,延误了战机。二是指挥员对现场情况判断有误、对事故现场潜在危险和不安全因素观察得少、考虑得少,盲目进攻,特别是不能正确处理进攻与撤退的关系,对现场可能出现的爆炸、中毒、腐蚀、倒塌等征兆掌握不准,不能根据火场情况适时调整战斗部署,关键时刻优柔寡断,不能果断撤退,丧失保存实力的最佳机会,以致意外事故突发时毫无准备。

1.3.3.消防通信保障能力有待加强。

消防无线通信三级组网贯穿于灭火救援行动的全过程,是保证各级指挥员战术意图贯彻落实的根本途径。一旦通信不畅,易使大型灭火救援战斗现场各参战单位之间信息网络不通,造成各自为战,不仅影响灭火救援成败,对消防员火场防护自救和外部力量援救都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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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前灭火救援行动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存在问题

2.1.业务经费保障不力,防护装备整体配置水平不高。

现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处置中,消防部队打的是装备战、技术战。目前有的单位攻坚组队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尚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与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尚有较大差距。加之地方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差异大,消防装备建设参差不齐,有的地方出现消防车辆装备老化、配置结构不合理等现象,使灭火救援灾害事故处置中消防员的自身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例如目前绍兴支队上虞区大队现有中队2个,一线作战消防车12辆,其中大多为进口底盘消防车或整车进口车,消防车的作战性能有了质的提高和飞跃,也极大的提升了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硬实力,但从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的发展情况来看,就现在而言还是存在欠缺的,有相当一部分防护、侦检、破拆、洗消、输转、救援、灭火等基础性装备老化损坏较快,还有装备的维护保养费用较高,装备售后服务脱节,也是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

2.2.训战不一致,存在练战脱节现象。

前些年,各级消防部队围绕“练为战”的指导思想,加大了训练改革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总的看,由于训练场地和器材装备的限制,难以开展石油化工、建筑坍塌、地下场所等模拟实战科目训练,加之考核比武的指挥棒未真正调整,基层中队的训练脱离实战现象依然突出,训练与实战脱节的矛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2.3.指挥员素质不高,经验不足。

近年来,基层指挥员缺乏实战经验是目前全国消防部队存在的普遍问题。一方面,基层指挥员岗位流动快,具有丰富组训、管理和实战经验的基层指挥员人数较少,大学生干部占基层干部的比重在逐年递增。此外,干部编制少、警力不足,造成部分基层的指挥员只能由年龄轻、成长期短、经验浅的副连或排级干部担任,造成部队灭火抢险救援组织指挥人员素质发展不均,整体水平低下。实战经验的缺乏造成指战员面对特殊、复杂的灭火救援灾害现场时,心理的承受能力跟不上,相应的临机处置能力差,攻防并举的指挥艺术不强,只知道进攻,却不知道何时需要防守,何时需要撤退,时机把握不准[1]。

2.4.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

少数部队灭火救援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工作抓得不紧。尤其是有些指挥员和战斗员不善于使用特种装备,不善于判断火场形势,不善于根据变化的形势调整火场部署,而有的队员由于年轻,心理承受能力差,参加大火扑救和处置大的灾害事故时容易产生恐惧和紧张心理,造成扑救、处置失误或自身损伤。

2.5.安全管理战评总结流于形式。

回顾分析近年来消防指战员在灭火救援中的伤亡案例,要提高指战员的心理适应能力、承受能力,使其不产生慌乱、恐惧、失误,不仅与掌握过硬的灭火战术技术水平有关,而且与掌握处置各种险情知识和实践经验有关。但是我们在火场总结中往往忽略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研究,现在常见的战例分析总是总结成绩的多,而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分析与研究较少,不能及时充分地吸取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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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灭火救援行动中安全管理的工作对策

此次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试行)》等条令规章,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队灭火救援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战斗力,有效的加强灭火救援准备、组织指挥、作战行动、安全防护、战勤保障和信息管理,为基层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提供了安全保障,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在战训岗位的工作经验,对加强灭火救援行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思考。

3.1.做好灭火救援安全教育和装备保障。

3.1.1.强化灭火救援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官兵安全意识。

灭火救援中发生消防队员伤亡,很多情况是由于参战官兵安全意识淡薄所致。如在有易燃液体或蒸汽、可燃气体泄漏的事故现场,未关阀断料就将明火扑灭,导致二次爆燃造成伤亡;在处置易燃易爆场所事故时,没有实施检测就冒然进入现场而造成伤亡;在不了解建筑结构的情况下,设立水枪阵地不当或进攻路线选择不当,因建筑物坍塌造成伤亡等。因此,必须组织消防官兵认真学习《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和《灭火救援作战行动安全要则》等安全管理知识,通过持续开展安全教育,有效增强广大官兵的安全防护意识,是做好灭火救援行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上虞大队每月落实中队官兵岗位理论测试,以《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管理工作规定》、《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等规章为主要内容,分岗位测试各岗位人员对灭火救援管理工作规定的掌握情况。

3.1.2.加强装备建设,提高侦检、防护水平。

面对日趋复杂、危险的灭火救援工作环境,消防部队必须加强特种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装备建设,不断完善侦检、警戒、堵漏、破拆、防化、洗消、救助等器材装备配备,重点加强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严格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全防毒、防化、防高温、防穿刺等个人防护装备,使装备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以先进的装备提高灭火抢险救援效能,为消防员在一线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在提高装备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器材装备的学习、操作和管理力度,确保装备能用、好用,做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

3.2.提高指挥员业务能力。

3.2.1.规范指挥程序,落实安全监管制度。

要规范火场和救援现场的指挥作战程序,科学调动力量装备,加强第一出动,按照处置决策方案,实施计划指挥和临场指挥相结合,严格规范作战程序。作为现场指挥员,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要明确参战一线官兵所处位置的危险性。指挥员在灭火战斗中,要重点掌握侦察、救人、灭火、抢险处置时各战斗小组的所处位置的危险性,随时掌握和评估现场灾情动态,适时调整战斗部署,确保参战人员安全;二是要明确一线作战官兵的数量及个人防护情况,及时做好后备力量的替换和防护装备的补充;三是要明确对威胁作战官兵生命的灾害现场,一定要树立“救人必先保己”的忧患意识,避免人员出现不必要的伤亡[2]。比如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出现人员已中毒昏迷死亡现象时,要增强一线作战官兵的个人防护意识;楼层火灾已确定楼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燃烧时间长、无人员被困,要确立外攻为主、堵截火势的作战指导思想;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要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采取扩大警戒区域的方法,为参战官兵增大安全施救空间。上虞大队严格执行中队每日交接班制度,同时落实每季度大队军政主官安全检查制度,重点对两个中队的车辆装备器材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车辆器材和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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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正确运用战、技术方法。

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发生官兵伤亡事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参战官兵不懂得正确运用战、技术方法所致。如进入有毒区域时必须使用空气呼吸器,要在上风或侧风无污染的新鲜空气部位佩戴好再进入,撤出时还要回到新鲜空气环境中才能摘下面具;进入大跨度钢结构厂房内攻灭火时,要根据建(构)筑物的特点、状况、火势燃烧时间长短,确无异常征兆,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考虑内攻灭火,且要指定具有一定指挥经验的干部作为现场监护,严密观察建筑结构变化,发现异常或险情立即通知内攻人员撤离,确保参战消防官兵的人身安全。

3.3.提高消防员作战能力

3.3.1.扎实推进训练改革,达到训战一致的要求。

一是在训练手段上,要积极探索新的组训路子和方法,配强施教人员,尽快实现训练内容规范化、训练秩序正规化、训练方法模拟化;二是要加快训练基地建设步伐,建设模拟实战训练设施,为处置有毒气体、石油化工、城市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等特殊火灾和灾害事故提供有力训练保障;三是要高度重视心理训练,要探索心理训练的程序、方法,通过建起模拟训练基地、开发计算机模拟训练系统和实地演练等,用声、光、电、热等手段,营造逼真的火场环境,使官兵犹如身临其境,培养官兵处变不惊、临危不惧的心理适应能力。

3.3.2.战斗员的作战力还体现在进入火场时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辖区内建筑火灾较多,无论是铁皮简易搭盖的厂房、钢筋混凝土的现代建筑还是以木石结构为主的古厝民房,战斗员在进入火场前都要先展开侦查,确定可以进入后方能深入。在进入之后仍不能放松警惕,火场内情况复杂,容易产生变化,一定要注意头顶上方的安全状况。以辖区内木石结构的古厝民房为例,柱、梁连接部分燃烧时,易发生坍塌,在梁下灭火有危险性。因此,应先向横梁、檐等连接部位射水,以防止建筑物倒塌。同时不可用大口径水枪直接冲击承重构件,如墙、梁和柱等,特别是由于内部无钢筋,灭火时应注意墙体部分甚至未燃烧部分整体坍塌,因此在进入火场时战斗员应该根据着火建筑的特点,选择是否进入、进入后选择合理的水枪设置位置和出水力量,这必须保证外部供水人员、指挥员和深入队员做到协调统一,同时也依靠战斗员灭火积累的经验和自身观察是否到位[3]。

消防部队要避免减少官兵在灭火救援过程中伤亡,必须要提高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必须要推进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建设。大胆改革训练,把握中心工作,各级部队要紧紧围绕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的“三化”训练,推行“总队级、支队级、大中队级”的“三级”组训,强化“体能、技能、智能”的“三能”训练,优化“总队级、支队级、大中队级”的“三级”指挥,夯实“总队级、支队级、大(中)队级”的“三级”保障,全面提升部队作战能力,牢牢打造部队业务训练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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