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九小场所”消防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九小场所”是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九小场所”已是目前火灾多发的“高危地段”,本月10日,安徽芜湖一家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爆炸,造成17人死亡;今年8月13日,南京长白街大个子龙虾店发生爆炸,5人死亡。类似的亡人仍是频繁发生,如何做好该类场所消防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此类火灾发生的频率,笔者结合自身实际,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九小场所”消防管理工作现状
随着商品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九小场所”也如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增加,这对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加速城乡统筹、增加劳动就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与此同时,由于“九小场所”发展较快,一般的城区就有上千家,普通乡镇也有近百家,多处于在偏僻街巷或居民家庭住房中,成自然散布状态,而且通常大多属于家庭式经营,相关部门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管理致使存在着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虽然“九小场所”是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公安派出所管辖的人员密集场所。但不管是消防部门还是派出所都存在着警力不足。一般的消防大队只有4到6名消防监督员,有的地方甚至更少,派出所也是同样情况,每个社区只有一名片警,并且这些人员还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一年下来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完全检查一遍都困难。
二、“九小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保障差。“九小”场所缺乏规范有序的消防管理,消防设施陈旧落后老化,有的是租赁或利用闲置的厂房,有的是通过民用住房改造,其内部装饰装修、功能分区等大多都是经营者自行安排;部分场所只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差,缺乏有效的消防安全保障,多数经营者因法制意识淡薄,未经消防检查验收等就擅自开业;生产车间、仓库、原材料、吃住基本都在一起,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缺少或过期失效,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被锁闭,疏散通道堵塞、占用;部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应急照明灯具照度不够,用火、用电、用气十分不规范,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火灾。
_page_break_tag_(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整改火灾隐患不积极。经营者盲目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因陋就简,缺少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缺乏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管理无章可循,甚至无人问津。对执法人员下达的整改文书,经营者整改也多是应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从业者缺乏灭火、逃生常识,绝大多数未参加培训,缺乏火灾事故发生时自我保护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相关知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很难组织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容易导致人员伤亡。
(三)工作缺乏主动性,管理效能低。属地镇街、派出所等有关监管单位缺少有效的协调与配合,在消防检查中,往往存在依赖思想,满足于应付状态,整治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直接影响对“九小”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效果。
(四)部分地区无证非法经营现象依然存在。在平时的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家庭式、作坊式加工企业无证非法经营;部分无证经营者躲藏在居民区、住家庭院中,甚至还存在采取流动式经营方式“换一枪打一炮”与监管执法人员“躲猫猫”,隐蔽性极强。
三、几点对策
(一)建立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合审批审查工作体系,立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为认真消除“九小场所”安全隐患,对涉及此类场所的规划建设、营业审批、安全审查等环节,公安、建设、规划、工商、文化、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安全先行,建筑的开发商或产权方应向业主或租赁方提供符合国家建筑防火规范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建筑,并告知业主或租赁方在建筑内装修或使用前应当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的程序,其它相关部门应将消防是否合格作为发放证照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产生的土壤。
(二)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的作用。公安派出所应从加强辖区常住、暂住人口管理入手,摸清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九小场所相对集中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应消防安全网格长、网格员,负责辖区内的防火工作,及时检查、发现、消除九小场所存有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管理。
(三)加强管理,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安全与生产是“九小场所”存在的突出矛盾。有的业主能正确处理好这个矛盾,有的业主却不能,主要是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明,重生产轻安全,盲目侥幸。所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督促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消除火灾隐患。
_page_break_tag_(四)加强消防宣传,提高从业人员消防素质。消防机构应将九小场所从业人员纳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范围内,结合“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等消防宣传活动,深入街头巷尾进行宣传教育。根据九小场所的不同性质,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以提高个体商户的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个体商户的业主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件的还可在九小场所密集区成立由从业人员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以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五)加强监督检查,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九小场所”大小不等,建筑形式不同,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大致相同。各级政府对“九小场所”应当加强综合治理,针对“九小场所”面广量大的特点,充分发挥各级管理网格优势:一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特别是社区民警的作用,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于既不能根本解决,也不能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严格依法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加强行业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的 “九小场所”开展日常检查,督促这些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三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明查暗访、新闻曝光等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