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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

对加强消防执勤中队长助理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2920

2008年以来,全省消防部队统一配备执勤中队长助理,在基层单位的作战、训练和管理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出台有效措施,做到扬长补短,是执行这项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基层官兵的殷切期盼。

一、现状

设立执勤中队长助理以来,一大批经验丰富的士官骨干得到用武之地,成为基层干部的左膀右臂。第一,管理力量得到加强。助理们作为“兵头将尾”,发挥了官兵之间的桥梁作用,融洽内部关系,沟通上情下意,使管理教育更加具体和有针对性。第二,实战经验得到应用。助理大多是兵龄长、经验多的中级以上士官,长期奋战在灭火救援一线,为中队指挥员提供了很多正确的参谋意见,发挥了辅助决策作用。第三,组训水平得到提升。训练场上,他们不仅会讲解、能示范,而且善于开动脑筋,作用十分突出。近年来,不论是总队还是支队,都涌现出一批士官“金牌教练”,就是明证。

在看到主流的同时,也不能回避存在的问题。首先,开展工作不够大胆。部分助理身份变了,观念没变,对于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在履职时顾虑重重、畏首畏尾,不敢管的现象比较突出。其次,能力素质不够全面。有的同志某一方面很强,其他方面偏弱,不能适应助理训管一致、指战合一的角色。考虑问题往往不周全,容易犯“单打一”的毛病。再次,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助理履职实绩的考评没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干好干坏一个样,同时,助理长时间没有淘汰更换过,缺乏新陈代谢的机制。最后,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个别助理在待遇、生活方面,自觉不自觉地以“准干部”自居,放松了“普通一兵”的要求,表率作用退化,自身威信下降,甚至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症结

主观方面,在干部层面,主要是“不会用”的问题。对执勤中队长助理的职责把握不准,容易将其等同于班长,信任不够,放权不够,致使执勤中队长助理发挥不出特殊的作用。在战士层面,主要是“不适应”的问题。毕竟大家都是士兵,不能接受执勤中队长助理以接近于干部的权威来对自己进行管理,容易出现疏远和抵触。在自身层面,主要是“不自在”的问题。一些执勤中队长助理也缺乏责任感和自信心,对人对事无主见,在上上下下的期待和要求面前无所适从。

客观方面,在制度层面,主要是“不完善”的问题。初创时期,规章制度比较粗线条,致使一些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影响了思想认识的统一和正常工作的开展。在工作层面,主要是“不明确”的问题。诸如执勤中队长助理的定位、待遇、权责利,以及考核淘汰办法,都比较模糊,缺乏可操作性,致使一些要求落不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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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策

一项创新举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本人结合当前的实际,对当前执勤中队长助理队伍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要眼中高看一层,心中厚爱一分。各级部队和领导要站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高度,把执勤中队长助理队伍建设作为提升部队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支点,激发主人翁意识,帮他们塑造威信、建立影响。在工作中,主动搭平台、给任务、压担子,鼓励他们参与中队决策,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在生活上,尊重个人价值和合理要求,主动解决家庭和个人的实际困难,及时纠正思想和认识上的认识偏差,消除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安心心履职、踏踏实实工作,为中队建设做贡献。

二是要强化条令约束,实施制度管理。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回归部队管理的本质,杜绝管理工作中“重经验、轻制度”的问题。在条令条例、《士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岗位和任务需要的执勤中队长助理管理规定,从执勤中队长助理的选取、任命到考核、提拔,确立一套科学、细致、规范、统一的标准,努力填补制度上的空白和盲区,坚决废除有悖于部队规章制度的“土政策”和“潜规则”,坚持不懈地用条令管理队伍,用制度约束行为,充分发挥军纪警规的“杠杆效应”,让他们真正有所思、有所畏、有所动。

三是要理清管理层级,明确责任权利。中队长助理兼具管理者和执行者身份,理应备受重视。然而面对这么一个新生事物,各个单位的理解不一,缺乏准确定位。现行的《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对其工作职责虽有所提及,但也仅限于作战行动领域,至于其在部队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仍是“各唱各的调”。在此方面,我们要结合实际,从岗位职责、管理方式、考评标准等方面做量化的规定,让他们明确了自身的职责,摆脱了“兵不兵、官不官”的身份焦虑,对自身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更加清晰明朗。

四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素质能力。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培训机制,落实上岗必训、定期培训、个别轮训的制度,坚持“训管一致、指技合一”的原则。针对新形势下部队战斗和管理的需要培养和施训,既要“苦练外力”,提升助理自身的军事素质和业务水平,成为战斗中的“尖刀”、训练中的“领头雁”;也要“修炼内功”,强化理论学习,促进个人修养,提升管理能力,成为队伍中的“标杆”、中队干部的“左右手”,打造会训、会管、会做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五是要坚决奖优惩劣,激发上进活力。彻底扭转“一次选取、一劳永逸”的错误认识,根除部分助理心目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思想,在选取上勇于改革实践,摆脱“拼军龄”和“看资历”的旧思维,缩短新陈代谢的周期,严格考核评判的标准;在使用中要打破“铁饭碗”和“终身制”,把履职情况和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借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措施,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靠本事、凭实绩的竞争氛围,激发他们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使中队长助理队伍始终保持蓬勃的朝气和十足的干劲。

六是要培养要优,不断提高执勤中队长助理的综合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执勤中队长助理虽然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长,但毕竟没有经过长期的系统的培训,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勤中队长助理都是土生土长的部队骨干,有丰富的基层实践经验,但是缺乏理论知识的指导。为此,中队干部要加强引导他们学习先进的部队管理理论,抛弃部队管理中的“土政策”和“土方法”,有效地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单位执勤中队长助理之间的学习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七是要开拓视野,发挥执勤中队长助理能动性。要中队干部要让执勤中队长助理放开手来管理,不能让他们在管理中缩手缩脚,要充分调动他们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让他们积极参与到部队建设的讨论、谋划和执行中去。执勤中队长助理是中队干部的参谋助手,在部队管理和灭火救援上要为中队提供意见和建议,所以执勤中队长助理的思维要开阔,要集思广益,要主动吸取其他单位的管理经验和方法,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八是要培养协调沟通能力。执勤中队长助理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作为士兵与干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会与战士进行思想上、心理上的沟通,设身处地为战士着想,做战士的贴心人,同时积极支持干部的工作,多请示汇报,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当好参谋和助手,架起干部与战士沟通的桥梁,融洽官兵关系,提高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队伍和谐。(玉溪支队司令部参谋 刘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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