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环湖农牧区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
[摘 要]:结合海北州海晏县地域实际、经济发展现状以及本人在海晏县工作期间的实践,以海晏县为例分析环湖农牧区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农牧民消防意识不足、城镇消防基础设施薄弱、藏传佛教寺院火灾危险性高、农牧区村镇分布散距离远、牧区志愿消防力量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海晏县 农牧区 景区 防火工作
海晏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距离省会西宁90公里,县辖4乡(金滩乡、哈勒景乡、青海湖乡、甘子河乡)两镇(三角城镇、西海镇),29个行政村,7个社区,总人口3.5万人。2014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洗煤企业全部停产,其他行业如碳化硅、肉食品加工等主要工作品价格继续回落,企业经济增速大幅下降。“十二五”以来海晏县着力构建生态化的产业发展模式和建设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均衡发展,旅游业发展迅速,辖区内宾馆饭店、景点、账房宾馆、牧家乐等日益增多,尤其是西海镇作为环青海湖起点,由自行车环湖运动而衍生出的俱乐部等发展迅速,环湖周边简易旅馆、账房宾馆等小场所日益增多,火灾危险性大。
海晏县虽然人口少、经济欠发达,无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无火灾高危单位,但各类小场所管控难度大,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消防隐患,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消防集中宣传培训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乡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薄弱。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并结合牧区实际,编制城镇和乡村消防规划,但是由于经济制约以及高海拔地区各类消防水源设置困难等因素,常常导致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力量建设与城乡建设不能同步实施,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池、天然取水设施、市政消火栓等与实际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游牧民定居点、城镇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项目多、实施快,但相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工程脱节严重,不能同步实施,给防灭火工作带来影响。
二、农牧区消防意识不足,集中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的难度大。一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农牧区受地域、经济条件、传统观念、文化因素的影响,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农牧民没有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危险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二是受宗教文化影响,农牧区用火不规范。信教群众家中设置佛堂,煨桑、点灯、拜佛的习俗普遍,生活用火、取暖用火多为柴草、牛粪等,部分年老的牧民群众在搬迁至定居点后还是以老的传统方式生活起居,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的常识不掌握,家中烘烤谷物,违规用火用电,电线老化、裸露、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牧区群众居住地分散,交通道路不便,没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而且白天青壮年外出放牧,家中一般为小孩老人,发生火灾后,往往不能及时、有效扑救,易造成损失和人员伤亡。四是牧区群众居住分散,牧业村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难度大,加之处于少数民族地区,语言文字不通,少数民族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缺乏,影响消防宣传集中培训活动的效果。
三、牧区城镇小场所火灾隐患突出,城镇弱势群体消防意识较薄弱。一是牧区城镇规模一般比较小,虽然没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城镇总人口基数小,但人员密集场所多以各类小场所为主,小场所管理人员少,建筑物耐火等级及先天消防基础条件较弱,尤其是宅基地和老旧建筑改建的小场所大量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多,加之消防管理人员很难达到三人以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一般情况下小场所只有经营者一至两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很难落实,火灾隐患动态性强。二是牧区城镇由于牧业生产作业的限制和近年来校舍布局调整工程,城镇日常居民中带小孩上学的老人比例较高,青年人往往需要到牧区草原放牧生产,所以社区针对老年人的消防宣传显得尤为重要。三是乡一级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开展难度大,由于乡镇工作人员编制紧人员缺,加之牧区乡一级网格,下属各村户之间点多面广线长,日常的防火巡查、检查、宣传等工作落实不够扎实。
_page_break_tag_四、藏传佛教寺院火灾危险性高,发生火灾社会影响大。一是建筑群落结构密集,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大部分建筑跨度大,高大宽敞,发生火灾蔓延迅速,难控制易倒塌。二是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佛事用品易燃。佛殿室内外挂满了经幡、丝绸以及布料做成的佛像等,地上铺着厚厚的垫、毯、毡,殿堂壁柜内摆放着大量的文书、经卷,酥油是寺院内必备的生活、佛事用品,不但大量存储,而且酥油灯四季长明,有的大型佛事活动是酥油灯更是达到成千上万盏。三是随着经济发展,佛事活动的规模和频次增加。全年几乎月月有较大的佛事活动,规模逐年增大,而且每次活动离不开煨桑、焚香、点灯等佛事用火,而且佛事活动期间信教群众聚集,通常是拖家带口有老人有小孩。四是新建的一些殿堂缺乏必要的防火措施,由于电器的普及,佛教寺院内电器设施增多,私拉乱接电线的情况普遍。五是地处高海拔,气温低,僧舍和经堂内取暖设施,用火用电不规范,僧侣有老人有小孩,消防常识缺乏易导致失火。五是寺院一般地处偏远,有些依山而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水源匮乏,大部分寺院仅仅配备了手提式灭火器,发生火灾时不能满足第一扑救的需要。六是寺院消防监督有难处,首先是语言文字不通,工作中沟通交流难度大。其次对于寺院建筑布局、耐火等级、消防设施、防火分隔、电气采暖、安全疏散等消防管理方面可参照的规定、规范少,同时对寺院监督检查的执行力不够强,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另外消防行政手段落实难。
五、牧区州县普遍无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例如海晏县消防器材经营户为零,制约消防工作落实。由于人口少、经济条件差,辖区内城镇无消防器材经营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对社会单位和场所整改隐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带来不便。
六、乡、村两级志愿消防队建设滞后。《消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以外省农村为例,农村消防力量的建设模式主要是立足于农村消防的自防自救,依靠政府,依托农村现有农用机械、水源等,建立乡、村两级消防力量。但是由于我省牧区经济落后,虽然志愿消防队有组织有制度有人员,但无装备无场所无训练。一是农村消防设施政府投入经费基本为零,大部分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备得不到落实。二是由于志愿消防队人员一般依托村委会,由农牧民组成,加之牧区群众生产、居住分散,不便于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相关职责制度普遍得不到落实,业务训练内容、强度、方式等都不满足实际情况。
七、旅游业发展迅速,宾馆、账房旅馆、饭店、景点骤增,但规模参差不齐,规模较小的场所,尤其是大部分临时性、季节性经营户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规范,人员消防意识薄弱。一是虽然景区内乡镇人口基数小,但是旅游季节流动人口大增,例如青海湖周边,近些年吸引了大量徒步、自行车骑行、摩旅等爱好者,短短三四个月的旅游季节会衍生出很多由牧民自行经营的账房宾馆、牧家乐等小型旅游接待场所,增加了消防管控难度。二是临时性场所普遍存在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经营人员消防意识薄弱等消防隐患。个别账房宾馆人员密集程度高,有的账房连营,每个账房内最多可容纳20余人住宿,火灾危险性高。三是据不完全统计青海湖环湖周边,临时性接待住宿床位数超过6000张,小的账房宾馆一次性能容纳20-30人,规模较大的能同时接待近百人。而且此类场所无照经营较多,简易板房、账房、蒙古包居多,大部分为牧户自建经营,如果以消防机构一家为监管主体,管控难度大。四是经营户普遍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消防设施匮乏,发生火灾初期火灾扑救能力低。
_page_break_tag_针对牧区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从地方经济和消防工作实际,总结以下对策建议: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消防机构针对不同季节分析研判区域火灾形势,并提请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地区消防安全问题,把行业隐患整治、城区改造、新农村规划、游牧民定居、村寨消防改造、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等纳入民办实事项目,并落实乡镇消防设施、事务经费。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道路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
二、深化创新消防宣传形式,提高牧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一是加大对“村两委”消防宣传培训的力度,提高农牧区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借助牧民集会、赛马会、“村两委”选举等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举办牧民消防运动会,依托村委开展集中培训学习,联合驻村干部走进账房走进牧区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三是鼓励消防宣传干部学习藏语,方便与宣传对象的沟通,大力招聘少数民族消防文职雇员,促进消防宣传工作。四是借助牧区各类活动,例如佛事活动、赛马会等,印制符合当地民族风俗实际,符合当地文化特色的藏汉双语宣传资料,吸引牧民群众的注意力,从而提高消防宣传的实效性。
三、强化对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引导。一是旅游旺季来临前,联合相关部门,统计摸排相关小场所从业人员,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签订防火公约,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二是与景区相关部门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督促景区管理部门对小场所、小景点定期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是针对大量环湖徒步、骑行旅游人群,依托各骑行俱乐部设立消防宣传站点,对游客进行环湖前的消防宣传教育,让游客熟知环湖周边各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并引导游客选择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住宿休息,提高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牧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农村志愿消防队建设。一是牧区消防安全网格化基础工作具体由村一级执行,乡一级主要负责监督和消防工作情况汇总,有条件的农村可以依托手机移动终端,方便牧区防火巡查。强化“村警”在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中的作用,加强对“村警”的消防培训,充分延伸“村警”的消防工作触角。二是结合牧区实际情况,协调政府指定专人负责志愿消防队,政府足额落实志愿消防队经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志愿消防队有队址、有人员、有装备、有训练、有执勤。三是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现象,建立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管护的长效机制,保证后续投入和维护管理。志愿消防队资金、装备等由村委会集中管理,集中养护,主管部门和群众负责监督,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长效机制。四是每年定期由消防机构组织开展志愿消防队的集中训练、培训。结合地域和装备实际,适时开展灭火应急拉练,提高牧民志愿消防队伍的应急灭火处置能力,实现“小火有人救、大火能控制”的目标。
_page_break_tag_五、落实基层组织管理责任,强化乡镇、社区消防工作。一是将乡镇、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并将基层组织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对辖区内网格长、网格员等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提高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网格定期向政府上报消防工作情况。三是针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和弱势群体,实行一对一帮扶,定期由网格员重点巡查、宣传帮扶弱势群体。
六、行业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大力整治小场所火灾隐患,强化小场所火灾预防能力。一是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针对小场所、家庭宾馆等火灾隐患动态性强的实际,动员家庭宾馆、人员密集的小场所安装家庭火灾报警装置,提高预防火灾的能力。二是行业部门要加强对小场所的监管力度,小场所营业前要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三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员要加大对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七、规范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一室一队伍”。一是协调民宗部门和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办,重视寺院火灾隐患的逐步整改,由政府成立专门组织,及时调研寺院防火工作,着力解决寺院建筑布局、防火间距、耐火等级、消防设施、电气采暖、安全疏散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对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要列出时间表,逐件逐项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执行消防技术标准,使寺院在新建、扩建、改建中杜绝产生新的火灾隐患。三是加强寺院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寺院内有消防水源,经堂有消防设施和储水设施,并成立僧侣志愿消防队,确保有队伍、有制度、有训练、有执勤,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为寺院抗御火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和保障体系。四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僧侣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培养懂藏语、会藏话、写藏文的消防宣传员,经常开展图片、视屏宣传,让僧侣直观的了解火灾危害性,提高僧侣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王成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