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火灾高发的主要原因及具体处置对策
近几年来,农村火灾高发,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村火灾发生频率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新《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于乡镇街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对广大农村的工作重点也主要是农税提留、计划生育、农田改造等一些问题,忽视了对于农村居住区分散,单门独户较多这一现状下的消防安全工作。乡镇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根本没有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加之缺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造成农村防火工作没人抓,仅靠村民的自我意识进行防护,安全工作形同虚设。
二、农村消防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力度不强,形式不多。
从我县几年来所发生的农村火灾开看,除少数电气火灾外,大部分是群众缺乏消防常识和消防安全意识造成的。群众防火观念不强,思想麻痹,缺乏应有的自觉性和警惕性,从主观上说,与农民群众普遍受教育程度偏低,安全用火用电知识不足有关。但从客观上说,也与目前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形式单调,工作力度和措施不够有关。农村地广人稀,消防宣传的重点主要是乡镇等人员集中的地方,主要利用广播宣传及分发宣传资料。宣传面过窄,加之宣传形式的单调,使农民的消防知识普及率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
三、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小。
受区域经济落后的困扰,农村集镇的改造工作仍旧迟缓,农村房屋毗连、易燃可燃物多的情况依然没有改变。一些农村房屋以木板房和夹壁房为主,有的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这些木板房和夹壁房成组、成群、前后间相连,毗邻成网状,在消防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电器线路敷设等多方面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失火时极易蔓延扩大,甚而导致片房屋毁于一旦。
以上各种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农村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损失惨重,甚至影响了消防官兵在群众中的形象。如何有效加强农村火灾的消防工作,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级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制。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和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足农村实际,把消防工作纳入乡镇整体发展规划中。要提高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强化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中,推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各乡镇可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与治理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考评、同总结评比。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乡镇、村委会工作考评内容。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与个人的政绩和利益挂钩,与创建安全单位、安全村寨、文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同时进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素质,这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改变当前火灾形式严重状况的关键。宣传工作的开展要取得好的效果,着重要抓好对象、时间、内容、形式四落实,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上电视等宣传方法,加大消防宣传途径和力度,增强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火灾发生的根源问题。
三是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提高消防监督能力。
农村消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的社会化工作,必须切实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强有力领导、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消防、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按照“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走群防群治的道路。各县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各乡镇府有关人员和派出所消防民警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尤其是基层公安派出所能够做到会消防宣传、会消防监督检查、会火灾事故处理,真正发挥的监督管理作用。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努力开创农村消防工作新局面。
四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各种农村非现役消防队伍建设。
目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问题是全国消防执勤灭火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应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缓解各县级行政区域消防力量不足的有效途径,也是消除和避免群众不满的有效途径,因为各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合理分布,能够有效缓解消防官兵出动距离远和出动力量不足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