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措施探究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家长们越来越关注重视幼儿、儿童的启蒙教育、兴趣培训和素质教育,不输在“起跑线上”的想法越来越强烈。这种现实的需求,导致大量的早教、英语辅导、音乐舞蹈、绘画棋类以及体育健身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涌现出来。据不完全统计,仅台州市开发区辖区内就有约120多家培训机构,受教人员约3万多人。但大部分教育培训机构由于场地自身条件较差、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投入不足,导致场所内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本文从实际出发,分析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现状,剖析原因,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早教 培训机构 消防安全 对策措施
一、早教等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现状
(一)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除了一些正规的、且规模较大的场所外,大部分教育培训机构营业面积在200 m2至500 m2左右,有些开办在住宅小区内,有些开办在高层建筑和商业综合体内,有些开办在村民自建住宅内,这些场所大都未经消防审批,甚至也未经教育、民政、人力社保、文广新或者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批,导致存在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场所设置楼层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不足、采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以及未设置喷淋、报警和排烟系统等先天性火灾隐患。据不完全统计,开发区辖区内有近八成的场所未经消防审批。
(二)设置不规范且缺乏消防设施。由于大部分教育培训机构都是自费投资,没有政府补贴等保障,为了节约成本或者自身业务不懂,在建设和管理上都存在很多问题。许多教育培训机构都不是独立、专门建造的,大都选择利用租赁的房屋或者自建住宅,经过装修做成早教等培训机构的形式,在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欠缺,根本达不到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标准,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也缺乏,最基础的消防设施也很难保证。绝大部分场所只配备了简单的几个灭火器,甚至个别连灭火器都没有配备,还往往存在灭火器未年检、已过期的现象。
(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大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业主或者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缺乏消防安全意识,甚至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职责,不懂如何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未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未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未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未落实经常性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导致场所内很多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从前期检查情况来看,共检查教育培训机构60多家,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到位的不足20家,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还大量存在。
(四)外界致灾因素影响较大。一些住宅小区或者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存在本身年限较长、产权业主数量众多且复杂、物业管理不到位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甚至瘫痪等问题,火灾隐患多,危险性大,这就对开办在这些建筑内的教育培训机构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影响,再加上教育培训机构人数众多,且大都是幼儿、儿童等逃生自救差的弱势群体,一旦其他场所发生火灾,极有可能影响教育培训机构,甚至造成人员伤亡。2015年9月16日,福建宁德菊池大厦一层店铺发生火灾,火势和浓烟蔓延到二层幼儿园内,情况十分危急,所幸救援及时,仅造成几十名儿童受伤,无人员死亡。据不完全统计,近六成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都不是独立设置的,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_page_break_tag_二、早教等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原因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的因素,也有法律政策方面的因素,分析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体发展水平和条件不高。早教等教育培训机构在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要经历一个逐渐完善、提升的过程,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到了近几年,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数量大幅提升,由于私人开办、门槛较低、又缺乏有效监管、政策引导和行业自律等因素,导致大部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较低,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存在较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法律法规欠缺且日常监管不到位。目前,早教等教育培训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等还不够健全,在审批、执法、监管等很多环节存在缺失、漏洞。由于性质及经营范围不同,开办场所可能涉及到教育、民政、人力社保、文广新、市场监管、体育、卫生以及消防部门等审批许可,行业主管部门多,但法律又没有具体明确,再加上有的场所规模小、设置较为隐蔽且流动性较大,导致存在部门监管相互推诿、日常监管难以到位等问题。
(三)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大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严重存在单纯追求利益、只注重教学质量、忽视消防安全管理的现象,业主以及从业人员没有把消防安全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去看待,认为只要把幼儿、儿童看好、哄好、教好就完成了看护和教育的义务,在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和对幼儿消防安全教育两方面都十分淡薄,轻视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往往对消防设施、经费投入不足,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也忽视了对幼儿、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早教等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综上分析,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所涉面广泛而复杂,需要综合规划、统筹兼顾、各方参与、齐抓共管。
(一)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制度约束。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现状和特点,尽快出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定性及有关技术标准,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从制度上解决审批、执法、监管等根源性的问题和矛盾,从而逐步引导教育培训机构走向正规,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违法必究、单位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教育、市场监管、文广新、民政以及消防等职能部门,要真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早教等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对申请建设和许可的场所要严格把好消防行政审批关,要求其严格按照消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在投入使用前把好源头关,杜绝先天火灾隐患;对使用中的场所要在严格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多给予指导帮助,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实施综合整治,取缔无照经营。对已经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由政府牵头开展全面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并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实施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未取得相关开办许可、未经消防审批或者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教育培训机构,各职能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号令)、《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以及《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实施查处,坚决予以取缔和关停,直至依法取得办学许可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近期,开发区管委会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由教育分局、消防大队牵头,联合对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经检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61家,发现49家未经消防审批,存在火灾隐患150多处,当场整改100多处,办理行政处罚7起,建议主管部门停止开办5家,教育培训机构累计共投入整改资金10余万元,取得初步成效。
(四)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消防设施。培训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意识到消防安全责任重大,从自身做起,高标准、严要求,至上而下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结合场所实际,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培训机构内应禁止吸烟,禁止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加大消防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安排轮流值班,负责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每日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理。
(五)加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和机构自身要双管齐下、形成互动,全面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教育、民政以及文广新等部门要定期到早教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以及幼儿、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目前,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以及“七进”宣传等内容,针对儿童等弱势群体,大队积极深入到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已经开展21场次培训演练活动,邀请教育培训机构师生、儿童参观消防站10余次,受教人群已达5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