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宁波市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堵塞的成因及对策
摘 要:本文以宁波市为例分析了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的现状,分析了产生该问题的原因,重点就解决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在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问题、协调交警部门增加临时停车位、出台政府文件解决执法瓶颈、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灭火演练提高救援能力、限制汽车保有量等方面做了研究。
关键词: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堵塞,成因,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拥有私家车成为家庭的普遍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国内汽车保有量将近1.4亿,从2400万辆增长到1.4亿辆,十年间全国汽车年均增长1100多万辆,是2003年汽车数量的5.8倍,平均每10个人就有一辆汽车。私家车数量的陡增给城市交通、百姓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当前居民小区、城市道路私家车占用而导致堵塞的情况进一步严重,给消防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难题。
1.现状
以宁波市海曙区为例,目前共有设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小区153个,其中1995年之前的老小区20个,除部分新建小区和高层小区外,大部分小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私家车占用小区道路的问题。停车问题显然成为了当前的社会问题,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逐渐增多。消防部门近期接到多起关于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堵塞的信访案件。据宁波市96119平台统计,2015年1至7月份全市共受理各类消防举报投诉228条,其中涉及小区及单位消防车道堵塞问题达71条,占31%。
1.1消防车道的认定
在我们接到的举报件或者人大、政协提案中,老百姓一般称为消防通道,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里的消防车通道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1提及的消防车道这两个概念。根据规范规定,消防车道是否需要设置是根据每一幢建筑的规模和使用性质来确定的,规范7.1.1-7.1.7提及了哪些建筑需要设置消防车道,哪些建筑需要设计环形消防车道,而多层住宅是否需要设置消防车道,规范并没有提及。2015年6月省公安厅与住建厅共同下发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里第16条对这一问题作了补充,提及按规范要求不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住宅的最不利单元)主要出入口不应大于80m。同样16条也没有明确多层住宅是否需要设计消防车道。但是消防部门在消防设计审核中考虑到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状况,一般建议多层住宅设计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距离每幢建筑安全出口控制80米以内。所以在处理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时认定道路是否属于消防车通道很关键,需要结合小区竣工验收图纸进行确认。而很多老小区物业根本无法提供小区交付时的竣工验收图纸,执法取证存在困难。
1.2老小区是重灾区
进入20世纪以来,宁波市不断加快自身建设,城市化范围不断扩大,形成了六区三市两县三开发区的格局,建造于上世纪70-90年代的住宅小区逐渐变成老小区,由于这些老小区当时没有规划建设停车位或者是当初建有少量停车位,但远远低于目前小区拥有的私家车数量,更不用说集中停放的地下汽车库。而且这些住宅小区往往位于城市中心,周边道路狭窄,交警部门又给这些道路设置了单行线,造成了这些住宅小区停车十分困难。
1.3执法部门的困境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今年上半年发生了两起住宅小区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救援的事件,而且这两个小区都是老小区,媒体报道后引发的反响很大。针对这一情况,由政府牵头,公安、建设、房管、城管等部门专题组织开展了“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居民小区消防车道堵塞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居民小区道路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依然是困扰城市文明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瓶颈问题。
_page_break_tag_2.成因
2.1规划车位配置不足
老小区出现停车难,主要原因在于当时规划车位配置严重不足。私家车开始进入到家庭是在上世纪90年代,那么在上世纪70-80年代的住宅建筑是根本不会考虑设计停车位,更不用说设置集中停放的地下车库了,一般只会在公共建筑周边考虑设计停车,一直到90年代会在公共建筑地下室设计集中停放汽车的地下车库,而这些地下车库往往体量比较小。要知道《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是在1984年开始实行了,一直到1997年才第一次修订,而最近一次修改并实施是在今年的8月份。
2.2消防安全素质不高
小区住户消防安全素质不高,随意占用小区道路,甚至堵塞消防车道;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私家车主的占道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劝阻,甚至放任不管,导致此类问题愈演愈烈。
2.3城市资源的不合理配置
这些老小区一般来说周边配套设施较完善,如设置农贸市场、医院、学校等城市功能区,就学校和医院这部分功能区来说往往比郊区无论在师资力量、医疗水平更胜一筹,从居民意愿上分析更愿意去这些学校入学,去这些医院就医。城市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造成了这些中心区域比其他郊区区域更为拥堵。在上下班高峰时期,是小区业主出行与回家的时段,也是学生集中上学与放假的时段,更是进出农贸市场摊贩活跃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加剧该区域周边道路拥堵的重要因素。
2.4管理手段单一
在老小区中相当一部分小区没有物业,由社区统一管理,相对专业的物业公司来说,社区工作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特别是到了17点以后,基本属于无人管理状态,车辆可以随意进入小区。而目前居民投诉的焦点在于早上上班出门和晚上下班,作为小区业主出入小区十分困难。堵塞情况比较严重的往往集中在城市道路与小区出入口附近的喇叭口,消防部门征求交警、城管部门的意见,这些部门给的答复是不在自己的管理职责范围内,理由是交警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上违法行为的处理,城管部门负责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处理,喇叭口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成了执法的盲区,只能靠物业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尽管法律设定了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给予处罚,但是由于占用消防车道的私家车辆众多,需要每个车主制作询问笔录,大部分的私家车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导致处罚无法进行下去,及时配合了,但是只是简单的罚款不扣分且没有和车辆年检挂钩,对这些车主无法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3.对策
3.1规范小区停车问题
建议由交警部门牵头指导物业(社区)对小区停车位设置进行规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增设停车位以满足本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消防部门根据小区原有图纸对消防车通道进行认定,原有图纸确实无法提供的,根据小区现状依据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认定,物业(社区)在消防部门认定的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禁止车辆停放,并加强日常巡逻和监管。
_page_break_tag_3.2在小区周边增加错时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
建议由交警部门根据小区周边实际情况在道路上增加停车位,如设置潮汐停车位等做法。另外充分利用小区周边现有停车场,由属地街道或社区与停车场业主进行协商,设置一部分错时停车位,确实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3.3出台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由于《消防法》对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处罚程序相对繁琐,在上位法无法立即修改的情况下,建议政府是否可以参照城管部门管理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的办法出台相关的法规,对小区内停放在消防车道上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转入直接处罚的简易程序,并将处罚纳入交警违法处理平台,与车辆年检挂钩,从而对违法停车的车主起到应有震慑和教育作用。同时对新建小区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住户容量,合理规划小区停车位置。
3.4发挥物业管理的作用
建议对小区现有的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并保存联系方式,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实行A、B卡制度,属于本小区业主的发放A卡,外来人员实行B卡,在小区停车位使用高峰时段,限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同时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处设置临时路障,禁止在该处违章停车或者进入,临时路障钥匙由物业统一保管。建议物业配备一定数量的移车器,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物业保安加强对小区内的巡逻,对停放在消防车道上且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及时电话联系提醒车主驶离。
3.5提升公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公安、房管、城管、文广等部门要加强居民小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的宣传引导,集中组织人员深入居民小区采取以案说法、现场讲解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消防车通道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纠正小区住户的错误行为。同时坚持在执法过程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确保“处理一次,教育一人”,以个人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的方式,逐步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3.6消防部门加强灭火演练
针对消防车通道被堵塞的情况,消防部门应当加强演练,对所属中队消防车辆的供水能力进行测试,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泵、手抬泵,对老小区周边的消防水源进行再熟悉。确保在消防车道被堵塞的情况下,在极限距离内也能进行有效救援。
3.7控制私家车的保有量
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多年前已经对城市私家车保有量进行了控制,前几年杭州也加入了这个行列。城市建设的发展在近期内无论如何是跟不上私家车保有量的增长的,那么作为一个私家车保有量正在逐年攀升的其他城市应当未雨绸缪,宏观调控私家车数量,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还城市一个和谐家园。
4.结束语
要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行车难以及因此导致的消防车道堵塞问题,光靠一两个部门、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小区住户是无法解决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和小区住户全力配合,从加强小区“硬件、软件”两个方面建设着手,才有可能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