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宗教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对策
作为江苏省三大佛教重点县之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共有各类大小寺庙、教堂100多处。宗教派别多、信徒多是射阳县宗教场所的一大特征,目前全县各类宗教信徒多达10多万人,且仍有进一步增长趋势。以全国4A级风景区的射阳县息心寺为例,寺里常年香火不断,参观朝拜者络绎不绝,遇有法会、聚会日或是菩萨生日等重大活动时,都会有成千上万的佛教信徒从全国各地涌入射阳,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给射阳县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增加了压力。为此,2015年下半年,射阳大队专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开展了一次全面梳理,笔者谨在此根据射阳县现状试论宗教场所的隐患类型及防范对策。
一、宗教场所的火灾隐患类型
(一)木质建筑大量存在。宗教场所由于其特殊的宗教文化原因,有大量木质材料的建筑、佛像等,这些木质建筑本就是易燃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且年代愈长建筑材料愈是干燥松脆,加之木料外层包裹的油漆更有易燃助燃效果。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在短时间内迅速蔓延扩散至难以救援。
(二)场所易燃可燃物多。香客们进入寺庙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烧香拜佛。因此,规模越大、名气越响的寺庙香火越盛。射阳县息心寺常年信徒不断、香火燎绕,而香客们供请的香、烛、纸等都属于易燃物品,这些易燃物品遍布寺庙各处,一旦有香客或是僧侣不慎在寺庙内造成火灾,后果都会不堪设想。
(三)消防设施配置不足。宗教活动场所很多都是民间机构自行筹资建造的,建造的目的就是为了敬神或者拜耶稣,这些场所的从业人员和信徒以中老年人和妇女为多,他们大多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消防安全意识,节俭意识强,舍不得为安全投资,认为场所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小甚至根本不可能,配备消防器材就是浪费,所以这类场所大多没有或是很少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四)大多未经消防审批。在年前我大队对宗教场所的检查中发现,全县绝大多数宗教场所都没有办理消防审批手续。这些建筑就是负责人根据其它类似场所的布局,以及自身需求等因素自行设计建造,基本没有考虑到消防安全因素,导致场所从一开始投入使用就存在大量先天性的消防安全隐患。年前我大队在对宗教场所的检查中就发现,很多宗教场所在装修时使用了大量的塑料扣板和彩钢泡沫夹心板这一类易燃可燃材料。
(五)门槛太高影响救援。去过寺庙的人都知道,寺庙的门槛都很高,每一道门槛都高达二三十公分,这是宗教场所的一种特殊文化。据说是你跨入了这道门槛,便会将凡尘俗事都抛在身后,就会以一颗纯净向善的心来感受这佛祖脚下的庄严和神圣。但是从消防角度来说,寺庙的每一道高门槛都是拦住消防车驶入的障碍,都是阻挡救援的拦路虎。以射阳县息心寺为例,占地达几百亩。从大门进入后,里面曲曲折折,进出每一排建筑都有前后两道高高的门槛,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驶入,望火兴叹之余,只能靠水带连接,但高高的门槛无疑影响了消防官兵铺设水带开展救援的进度。
_page_break_tag_二、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的防范对策
(一)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宗教场所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日常防火巡查机制,完善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防范措施,督促场所加强值班力量,加大对重点部位的重点监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日常明火使用管理。寺庙类的宗教场所,因其特殊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明火是难以杜绝的。但我们可以加强对明火使用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宗教活动期间的燃烛、烧香等火源和可燃物的监管工作。首先,要将信徒们烧香的场所安排在寺庙内的开阔空旷地带,并且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轮流看守,确保没有明火蔓延和火星飞溅。待信徒烧香祷告完毕离开后,值班人员要及时扑灭明火,且确认明火不会复燃后方可离开明火点。
(三)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督促宗教场所根据各自场所的实际情况,全部按照规范要求配齐配足足量的消防设施器材。首先是室内外消火栓的配置,有了足量的消火栓,一旦发生火灾,即使消防车被门槛档在门外,消防队员们也可以通过室内外消火栓铺设水带展开救援;其次是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的配置,宗教场所回廊多、建筑幢幢相连、栋栋相似,外来香客很容易在里面迷失方向,找不到出口,有了疏散指示标志的提示,平时可以顺着找到出口,关键时刻可以逃生;还有就是灭火器,宗教场所易燃可燃材料太多,安全问题时刻让人揪心,如果能够在场所人们触手可及的的角角落落多放置一些灭火器材,在关键时刻就能多争取一些生存的机会。
(四)强化宗教场所人员培训。针对宗教活动场所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消防安全意识缺乏的现状,监管部门应该有意识地强化对宗教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部门也要定期联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全县宗教信徒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培训。要让全县的宗教信徒们都能基本掌握消防安全常识、防火巡查方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对寺院(教堂)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保养技能,从而全面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强化宗教场所消防宣传。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和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的契机加强对宗教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在宗教场所醒目部位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散发消防安全宣传手册,积极营造消防安全氛围;要充分利用“两台一报”县级宣传媒介加强对全县宗教信徒的消防安全宣传,尽可能地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让越来越多的人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总之,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全体宗教活动场所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配合和参与。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并积极行动起来,才能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整个社会面的消防安全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