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防总队迅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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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喜强政委就贯彻落实部局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全国性的专项行动,特别是总队将专项行动时间延长10天,就是为了更扎实的搞好这次行动,务求取得实效。即便如此,时间仍然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决不能因为我们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而达不到整治效果。所以,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从组织、部署、协调、落实等各个环节认真抓好落实,扎扎实实把这项活动抓出实效。二要依靠政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一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立即将此项工作向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做专题汇报,最大限度地赢得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理解、重视和支持。二是要及时提请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建设、市容等部门,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为行动阶段行政执法建议和联合执法铺平道路。同时,要强化源头管控,努力争取各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既树立执法权威,解决突出问题,又防止引发群众矛盾。三要文明执法,确保执法与服务的和谐统一。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用足执法手段,同时要把消防职责范围之外的问题,通过向政府报告、制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等形式反映出去。防火部要做好统筹指导,针对在执法中可能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下发法制业务参考,从法律层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撑。各级灭火作战部门也要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六熟悉”演练,将发现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情况及时反馈监督执法部门,形成防灭火的有机统一。四要强化宣传,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要加大与当地媒体的协调力度,通过辖区有线电视、报刊、政务网、政务微博等载体做好向社会公告工作,
陈勇副总队长、防火部王以革部长,各支队军政主官,司令部、防火部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支队分管灭火、防火工作的副支队长,司令部、防火处全体干部在本单位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