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月1日实施
天津消防网讯 历时两年,天津市专门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终于出台,并定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市公安消防部门相关人员介绍,《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全市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填补了立法“空白”。
一、明确高层建筑消防责任
1.何为高层建筑?究竟多高算高层建筑?百姓日常所说的高层建筑,和《规定》中所说的是否是一回事儿?
《规定》第二条作了明确规定:高层建筑,是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高度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具体说,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2.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出了问题由谁负责?
《规定》明确规定:高层建筑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义务。同一高层建筑有2个或者2个以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者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管理等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消防安全管理者和接受委托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统称管理者。
《规定》中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还明确:管理者应当确定具体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人员,并组织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任何单位不得聘用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从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检测工作或者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工作。
3.高层建筑的公共消防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或毛病,检测和维修费用谁出?
《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损坏的,管理者应当及时组织维修。因建筑改造、设备检修等情况需要临时停用共用消防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告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第十三条规定: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在建筑保修期内依法由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除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日常维修和维护费用外,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占高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承担。
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发生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或者不及时维修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使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居(村)民委员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使用。
4.将楼道圈起一块儿,供其放置物品使用;或是擅自占用楼道,以扩充住房使用面积。这种行为是允许的么?由谁来监管?
《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高层建筑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动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或者降低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得占用避难间。
高层建筑业主、物业使用人对高层建筑进行内部装修或者明火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管理者。管理者应当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施工单位书面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划定停车泊位、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不得妨碍高层建筑消防水源使用,不得占用高层建筑扑救场地。
二、高层建筑常见的火灾隐患
记者通过市公安消防总队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高层建筑,尤其是高层民用建筑,楼层高,可燃物多,居住的人多,火灾负荷大,消防管理难度大;建筑内通常都有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各种管井,环境复杂。
从近年来接到的居民反映的火灾隐患情况看,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民用建筑通常存在以下主要火患:一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二是室内消火栓箱设备不全,缺少水枪水带,消火栓出水压力达不到灭火要求,有的室内消火栓没有明显标志或被杂物遮挡,不便使用。三是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过大,缺少备用消防水泵和水泵接合器;灭火器数量设置不够,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符,放置的位置隐蔽不便使用,有些超过了使用年限过期失效。四是自动喷水系统的喷头数量不够,喷头类型与设置场所不符,一些喷头出水压力不够,存在质量问题。五是多种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安装场所错误,无法准确探测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泵、喷淋泵、防排烟风机、非消防电源切换等部位的联动功能有问题,存在误报、漏报现象。六是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影响疏散且易引发火灾。五是个别住户自行封堵连廊,影响火灾应急疏散。
三、高层建筑着火逃生是个“技术活儿”
日前,市公安消防总队组织来自社会各界的300余名消防志愿者,走上街头,就老百姓关心、关注、最期待知道、最期待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展开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百姓最关注的消防安全问题依次为:高层建筑、公交车、地铁及公共场所的逃生自救、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栓的使用维护等。
高层建筑的消防问题一直是个世界性的难题。不过,据市公安消防总队权威人士介绍,今后将有超过80%的人在高层建筑中工作和生活。在还没有切实有效的救火方法能够完全战胜高层建筑火灾之前,居民的自救显得非常重要。
充分利用高层建筑内部的附属设施进行疏散逃生很重要。国家消防建筑规范要求,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需设置避难层,一旦发生火灾,人们可以尽快进入避难层,等待疏散和救援。人们可以通过室内步行楼梯或消防电梯逃生,但不能乘坐普通电梯。二是努力自救或等待救援。三是逃生尽量向下而不是向上。只有在火势很大,着火点以下楼层完全被封,无法向下逃生时,再考虑往上逃到较为安全的楼层,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