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放孔明灯有危险引发火灾将挨罚 违规燃放可举报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4831
天津消防网讯 22日是元宵节,千家万户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中。消防部门提醒市民要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孔明灯由铁丝和纸质灯罩叠加制成,燃料为固体酒精或者蜡块,点燃后由于纸罩内的空气受热膨胀产生热力而升空,燃料烧完后便会下降,有时可能在灯内的火还没熄灭的情况下就会落下。消防部门表示,孔明灯属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而一般纸张的可燃温度是130摄氏度。孔明灯能升至千米高空,可长时间燃烧,而其飘移方向无法控制,只能“听天由命”。一旦燃放不当或风力、风向不稳,孔明灯将直接威胁到高压电线、通信设施,甚至飞机的安全。如果火源落在人群或储存易燃物的仓库、加油站等地方,后果将不堪设想。
燃放孔明灯一旦引发火灾,相关部门将在查清当事人之后根据情节处罚。群众如发现有人在禁止燃放地区燃放孔明灯,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燃放者可能会因意外而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我国多地已明令禁止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成区、文物景点周边、加油加气站、油库、森林防火重点区、机场净空控制区等场所销售、燃放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