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打开浇绿地被责令整改 消防栓的水不能随便用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982
天津消防网讯 昨天,记者跟随武清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员,对武清区江盛园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有物业人员擅自开启消防栓用消防水浇灌绿地。
昨天,防火监督员在该小区看到,几名物业人员正打开绿地里的消防栓,从里边接水浇绿地。防火监督员立即制止。物业人员表示,因天气太热,新种植的植物需要浇水,四周没有水源,才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擅自打开消防栓取用消防水。监督员表示,擅自打开消防栓用水会造成水压不足,一旦发生火灾将延误灭火。随后,消防监督员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负责人称,将立即加强物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杜绝擅自打开消防栓用水的行为。
防火监督员表示,根据《消防法》规定,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擅自开启消防栓用消防水,堵占消防救援灭火设施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记者从供水部门了解到,《天津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非火警需要不得启用消防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