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3家重点工程单位主管提问 消防专家一一答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2688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青海省消防总队召集总队、支队的消防专家与全省13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的消防主管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各工程单位的消防主管抛出一个个问题,消防专家一一解答。同时,消防专家也给各工程单位的消防主管提出了要求:要坚持做到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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