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旅游部门消防不合格 不得评星级或A级景区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2318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笔者从陕西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消防不合格的旅游部门在整改未完成前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据了解,安康市安委会高度重视防火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或“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