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追究火灾隐患责任 通报批评着火村庄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437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门头沟区龙泉镇对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为了切实转变各村居消防责任意识,严肃奖惩,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居相关责任进行了严肃追究。
2013年2月13日(正月初四)8时50分,石港村21排1号一间民房起火,起火原因系因长时间使用电褥子蓄热引燃床铺上的可燃物所致。该起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居民防火意识淡薄,电褥子上被褥较多并且长时间连续通电,安全用火用电存在误区,同时也暴露出石港村春节期间防火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在防火知识、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上不够深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根据消防工作站上报的《关于石港村火灾事故的处理意见》,按照《龙泉镇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经龙泉镇党委研究,决定对石港村委会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扣除石港村全年防火工作奖励3000元,取消评选先进单位资格;扣除村委会书记、村长相应奖励工资的处罚。
此次责任倒查是门头沟支队落实总队领导指示精神,推动落实消防工作政府负责制的具体体现,对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