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60%县区将依托消防队站建宣传教育馆
天津消防网讯 2013年,陕西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和省政府18号文件,将各级消防工作及应急救援工作责任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级政府每年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建制镇完成《城镇消防规划》,今年内完成规划50%的消防站、消火栓、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等消防基础建设;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住建、安监、工商等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及高层、地下建筑隐患整治工作;加强“96119”火灾隐患举报中心建设,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受理、核查、奖励等制度,发动群众隐患举报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隐患。
深入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达标,60%的县区依托消防队站建成能容纳50人开展活动的消防宣传教育馆,每个地市和30%的县区配备定型消防宣传车;配齐现役和文职宣传人员四种基本装备,建成省市两级影视工作站;所有县区过境高速公路、政府所在地及每个乡镇、4A级以上景区设置大型消防公益广告;落实“三提示”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年底50%的乡镇、街道达标;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重点单位“三项”报告备案率和“户籍化”管理建档率分别达到100%;落实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高危单位火灾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控制室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工作,有条件的市经总队批准后,可以联合社会培训机构或自行开展控制室从业人员消防培训,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力争年内全省消防控制室从业人员执证上岗率达到50%以上;全省消防文员数量达到消防监督干部编制数的50%;市、县两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试点工作;开展“零火灾”农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年内,总队将统一组织全省消防监督干部业务考试,并举办全省第三届消防监督执法技能竞赛;各级公安机关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工作考核、星级和等级评定内容;督促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