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火灾隐患举报范围不断扩大 受社会好评
天津消防网讯 云南昆明支队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与群众利益紧密结合,将其作为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举措,规范火患举报投诉处置流程,强化隐患查处整改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行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数量和地域范围不断扩大。
一、拓宽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在建立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开通“96119”火患举报电话的基础上,支队进一步拓宽举报投诉渠道。成立一个机构。市、县(区)两级全部建立了21个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和情报信息中心,开通设立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专线“96119”,全面负责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受理、转发、移送、回复、曝光、奖励、信息研判等工作职责。出台一个规定。市政府出台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火灾隐患举报受理、举报查处、举报奖励、保密工作、举报曝光、举报信息研判等环节,进一步规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流程。制定一个办法。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布当地举报奖励办法,告知群众对举报的火灾隐患,经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奖励。
二、完善火灾隐患举报调查处理机制。一是建立三级联动响应机制。对于举报的社区火灾隐患和“十小场所”火灾隐患,直接转办到辖区派出所或消防警务室办理;对于举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转办到辖区公安消防大队办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或需要政府和行业部门联合查处的火灾隐患,以及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支队火灾隐患举投诉中心组织专班办理。二是建立隐患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信息进行统计,分析隐患成因和火灾形势,了解公众对消防安全的现实需求,掌握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做到警情引导警务,实现监督执法警力调度定向化、精确化。三是实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由负责受理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所属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举报人奖励,每起查实的举报奖励金额300元;举报查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并且立案调查的,按照行政处罚罚款额度高低比例对举报人进行不同等次的奖励。
三、挖掘社会资源广泛开展宣传。一是搭建主流媒体平台。支队集中开展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周活动,依托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播出专题节目、开辟专栏专版、发布媒体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方式及受理范围、奖励办法,宣传常见火灾隐患识别方法。二是搭建手机短信平台。支队积极与移动、联通、电信联合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公告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的热线电话、受理及查处情况,推动社会单位及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良好效果。三是搭建官方微博平台。支队在互联网门开通了“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方微博”,公布了“96119”举报热线,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并指派专人收集整理微博中信息,及时受理微博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