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体验高层建筑中钢大厦消防避难层
天津消防网讯 包括中国网网友、“北京消防”微博粉丝在内的几十位北京市民24日在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的组织下,在北京中钢大厦进行了一次“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实地了解了高层建筑的消防避难层。
在位于北京中关村的中钢大厦,体验者们经过简单培训和组织,从大厦的16层迅速有序地疏散到了位于15层的避难层。在这里,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副处长魏毅宇向体验者们详尽介绍了许多高层白领并不熟知的消防避难层。
加拿大有关研究部门的一项试验数据显示,使用一座宽1.1米的楼梯,将一栋30层建筑的人员按每层240人计算,疏散到室外大约需要78分钟。即便使用两座同样宽度的疏散楼梯,也需要将近40分钟。在高层建筑设立消防避难层,可以在火情发生后更快地疏散高层建筑人员。
按照中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规定,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或避难间。该规范同时规定,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如果15层以下发生火灾时,集聚在第15层左右的避难层人员,不能再经楼梯疏散,可由云梯车将人员疏散。
魏毅宇表示,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已配有50米高的云梯车,可满足15层高度的需要。北京已配备了100米高的云梯车。
对于避难层的避难功能,魏毅宇表示,避难层防烟楼梯间的设置有特殊要求,须便于人员尽快找到并进入避难层。避难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梯、消防专线电话、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同时,避难层的净面积要满足设计避难人员的避难要求,通常按每平方米容纳5人计算。
魏毅宇强调,受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限制,避难层并不是绝对安全的场所。如果火灾发生在避难层以上的楼层,在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情况下,应尽快疏散到室外安全地区。
_page_break_tag_2013年6月24日,北京中钢大厦避难层,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副处长魏毅宇介绍消防逃生技能。
_page_break_tag_2013年6月24日,北京中钢大厦,体验者们经过简单培训和组织,从大厦的16层迅速有序地疏散到了位于15层的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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