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推进木质结构房屋消防“电改”工程
天津消防网讯 贵州省黔东南州科学谋划、统筹实施,按照国发〔2011〕46号文件和 (国发〔2012〕2号)文件要求,对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木质结构房屋全面实施消防“电改”工程,从源头上杜绝农村电气火灾事故。
州长挂帅,政府统筹。州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精心制定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木质结构房屋“电改”方案,并召开州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州政府成立以州长廖飞为组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冯仕文为常务副组长,州公安、安监、消防、监察、工信、规划、住建、水利、供电等13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部,并纳入2013年度州委州政府16件民生实事之一。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以县市长(主任)为指挥长的农村消防“电改”工程建设指挥部,并纳入本地区年度重点督办事宜;从财政、住建、规划、监察、民委、安监、消防、供电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建设工作组,制定村寨“电改”实施方案,编制建设规划,培训“电改”工程建设施工技术人员,蹲寨驻点专抓建设工作,并实行“一个乡镇、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目标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进度,确保“电改”工程的实施高效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州政府已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电改”工作,州领导先后作出相关批示6次;全州17个县市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68次,领导作出批示44次,下发相关文件51份。
制定标准,科学实施。全州各地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任务,以预防、减少农村“火烧连营”火灾事故为目标,着力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全面启动农村消防“电改”工程。具体实施对象为全州3093个未实施农村消防“电改”的5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的295529栋木质结构房屋,其中2013年实施149072栋,2014年实施146457栋。州政府对改造标准和要求专门下发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标准和要求。州政府组织消防、住建、农委、林业、水利、安监等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州重点改造县进行调研统计,进一步核实了所需要资金和材料。经测算,两年完成全州295529栋房屋消防“电改“工程”所需总资金为35936.3264万元。其中州级财政匹配资金为5910.58万元,县级政府匹配资金为23642.32万元,农户自筹资金为6383.4264。改造中,各地区按照每栋改造经费为1216元的方式进行。截止目前,各县市区已制定电改实施方案17份,其它相关子方案60余份,岑巩、丹寨、镇远、凯里和台江县把电改资金列入拔付内容,凯里、丹寨、台江收集农户电改自筹资金基本到位,丹寨、锦屏、麻江结合本县实际已先期实施部分村寨的“电改”建设。
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各地“电改”建设工作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州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规划、住建部门负责建设规划的编制;消防、住建、供电部门负责改造的督促指导;财政部门负责改造经费的筹集;投资促进、工信等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的引进、落地生产等相关工作;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负责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各县市区按照“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洁”的“四保”要求,按期按质推进建设任务。改造中,州政府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各县市区除收回补助经费外,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电改”建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州政府成立3支农村消防安居扶贫工程“电改”建设专项督查指导组,督查组成员分别由州住建局、规划局、安监局、水利局、消防支队、凯里供电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村寨“电改”工程建设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督查机构,具体明确建设村寨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进驻村寨现场办公。据统计,今年各地消防“电改”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州政府3支督查队已组织开展专项督导4次,现场办公解决实问题和困难50余个,纠正问题60余处。各地开展督查60余次,有力地推动了“电改”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