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布23家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单位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016
天津消防网讯 青海省消防总队根据《青海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近日对全省23家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单位场所进行了公布,进一步督促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所谓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人在建设、生产、运输、销售、存储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实并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行为。该总队此次公布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单位场所包括西宁城西花之林茶餐厅、青海新绿洲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令哈市苏浙会、都兰县金世界英皇国际娱乐会所等23家宾馆饭店、建设施工、企业事业等单位场所。对于不同程度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省消防总队将抄告同级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与其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作为相关部门工作时重要的参考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