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拟推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3868
天津消防网讯 自2012年2月起,公安部在广东、上海等9个省(市)的17个市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以来,取得明显成效,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群众。在16日召开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现场会上,公安部推广广东、上海等地经验,拟在全国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
据了解,此项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自查验收,消防设施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测试;消防机构对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行政审批的申报材料、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技术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消防设计审查、自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质量实行监督抽查,作出消防行政许可决定。
按照部署,各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等条件成熟的城市将率先启动这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