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日前,南平市安委会下发《南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的通知,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细化任务,逐级落实
市、县两级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此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从非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瓶、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在不合规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物业管理单位放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进行治理。购买正规厂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不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超速行驶。不在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和家中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专门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库除外)。不在疏散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主动向物业管理单位、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举报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及时报告火灾。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明确分工、部门联动
针对辖区实际,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基层网格,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纳入网格重点巡查内容,重点加强对群租房、村(居)民楼院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全面排摸当地电动自行车及用于电动自行车生产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并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综治部门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基层综治工作体系、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范围。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综治部门推动基层综治工作的枢纽作用,将各类整治工作融入综治管理体系,依综治工作网络和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集中整治联动机制,凝聚整体全力。安监部门依法负责指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宣传部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媒体做好电动自行车整治宣传工作。
加强管理,履行职责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对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联合规划、电车部门加强对设计、图审等单位的管理,将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同步设计、智能充电设施预留或增设纳入工程规范许可核发、设计、图审、验收方面的事项。履行管理职责,依法督促物业等单位配置必须的硬件设施防范电动自行车入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加强巡查检查,确保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保持常闭状态,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断电并劝导搬离或组织清理。
强化排查,严格整治
各地消防指导辖区派出所积极开展楼道内电动车火灾危险性、在楼道内电动车停放危害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冷静应对,避免盲目逃生和楼道严禁停放充电电动车违法停放、充电的消防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并对乡镇(街道)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此外,指导辖区派出所对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的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