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全面做好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为深入推进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黑龙江大庆市消防支队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及总队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18年度全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全面做好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和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坚持从严监管,抓好源头管控。支队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把监督执法关,严厉打击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全面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同时,要求各大队必须将消防产品监督工作列入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依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和有关规定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综合评定作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结论,参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消防产品验收抽查人员必须在验收记录中签字记录并存档备查,并按照部消防局工作要求,在出具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前录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对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或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具备验收和开业条件的,辖区大队坚决不能出具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
筑牢惩治屏障,提升工作成效。针对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支队监督人员对生产企业、经销商进行集中约谈,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纳入不良信誉体系;对于部消防局、总队抽查发现建设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要依法严格调查处理,对未验收的建设工程,要按照《消防法》第五十九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依法依规严格处理相关单位,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单位要依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五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责令使用单位及时更换不合格产品,对逾期不改的依法处罚。要将不合格产品情况依法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追踪到生产、销售领域进行查处。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经侦、治安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支队依托大庆电视台、大庆广播电台、大庆日报等新闻平台,积极打造赋予特色的消防宣传新阵地,设立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专栏,跟踪曝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震慑制假、出售假冒伪劣消防传品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依靠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和整治范围、内容,营造消防产品质量整治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借助各级宣讲团的力量,在日常消防宣传的过程中以直观的方式让大家了解识别消防产品的真伪优劣的方法和知识,向群众详细解答了灭火器、指示标志、应急灯、水枪、水带等正规产品与假冒产品的真伪鉴别方法,介绍消防产品使用方法、维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