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消防下发通知加强大风天气火灾防控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为迅速应对黑龙江牡丹江市由于气温逐渐回暖、天干物燥、连续出现大风天气可能出现的火灾高发态势,牡丹江市政府结合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风天气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高度重视,逐级落实职责。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等级天气,建立当地气象部门与各级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管理单位的情报互通机制,对三级以上风力进行提前告知,要“以风为令”,及时发布禁火命令或拉响禁火警报。要求全市各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格落实农村“十户联防”、“风险共担”措施。每日每个社区、行政村要指派派出所民警或治安联防队员进行巡防巡查。大风天来临时,要严禁动火、用电、沤粪和野外烧荒,防止因线路短路、烟囱飞火或滋火等原因造成大风天火灾。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抓好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做好大风天气下的火灾巡防巡视工作和动火、用电的管控。
强化执勤,做好灭火准备。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提前修订完善大风天灭火救援预案,建立有效的调度指挥体系和“五级响应”机制,形成覆盖城乡、多点出动、协同扑救的灭火救援网格,指派专人驻守一线,确保信息和指挥命令第一时间得到传递,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乡镇民办队、微型消防站等最小灭火单元作战力量。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队伍要研判辖区近年来大风天气情况下火灾的特点和规律,主动加强与气象、森林、公安、交通等部门的信息联络,及时掌握和科学分析研判大风天气预警信息,及时调整战备等级,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熟悉演练,明确本地和跨区域增援作战的人员、车辆、器材和灭火剂,增加配备水带、水枪、手抬泵等常规灭火装备,配备护目镜、防尘口罩、风力灭火机、铁扫帚等灭火器具,加强执勤装备和消防水源的维护保养,确保时刻完整好用,结合春季山火、荒火、农村火多发的特点,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业务指导,强化联勤联训,实行统一调度指挥。
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设立专题,进行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接地气”式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当地气象部门的火险趋势预报,采用电视滚动字幕、广播提示、居民区悬挂禁火旗,曝光大风天火灾案例等方式,重点宣传防灭火知识、自救逃生常识和大风天禁火规定。加强林区和城乡交界处的消防宣传,建立永久式消防宣传广告牌,利用张贴标语、有线广播等形式,宣传林区用火、禁火制度。动用好一切宣传手段,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大风天消防工作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道德意识。